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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不遗余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3年01月08日 07:45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庄少文

  一次股东大会引出的投资者保护话题。

  2012年11月,有多位投资者因不满深圳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向深圳证监局投诉。

  深圳证监局站在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高度,对此事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应对,邀请深交所一起对上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联合约谈,建议公司认真听取意见,充分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基本权利。在深圳证监局的持续推动下,该公司先后于2012年11月10日、13日发布公告,向全体股东详细说明了借款和资金使用情况,将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改回深圳市区内,并开通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股东权力提供了便利条件。11月15日,该公司的股东大会平稳召开,审议通过了借款议案。

  这是深圳证监局保护投资者的一个案例。

  深圳证监局自2012年以来,通过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证监会必须要当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守护人,把保护投资者置于监管工作的核心位置。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不但要治表,还要治里,更要治本,正本才能清源。

  本报记者在深圳证监局采访时了解到,深圳证监局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和宣传教育工作。2012年以来,深圳证监局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统一部署下,精心制定方案,周密计划安排,系统组织各市场参与主体开展投资者服务、教育活动,持续加强对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妥善处理投资者信访投诉,切实维护了辖区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广泛宣传投资者保护知识和理念,探索构建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得到较好宣扬,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针对投资者反映部分上市公司接待电话无人接听、沟通联络渠道不畅通的情况,深圳证监局于2012年4月24日、8月28日先后向辖区上市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工作,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并通过公司网站专栏、专题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做好解答、解释和沟通工作。截至目前,建有公司网站的178家上市公司中已有170家设立了投资者专栏,140家设立了投资者保护宣传专栏,其他公司的专栏也在建设中。

  2012年9月、10月,深圳证监局对辖区所有184家上市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的接听情况进行了检查,共计检查192家次,检查发现有14家公司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多次拨打无人接听,或电话接通后多次转接仍难以找到相关工作人员,该局对这14家公司提出了批评。通过上述检查,上市公司认识到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部分公司已及时增加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予以公告,有效保障了投资者沟通渠道。

  深圳证监局还大力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按照证监会部署和要求,该局及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对辖区上市公司的章程逐家进行审阅,对公司章程未明确现金分红规定以及未按照章程实施分红的公司,逐家实施约谈,引导、督促有关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明确分红政策,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予以固化,通过公开披露增强透明度和约束力。目前,辖区所有上市公司均已全面完成相关论证修订工作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98%的公司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92%的公司主动披露了未来3年股东回报规划。

  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开放日”活动,让广大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了解上市公司。2012年5月份以来,深圳辖区的翰宇药业、国民技术、华测检测等公司开展了上市公司开放日活动。9月份开始,为了让投资者更深入了解上市公司情况,准确研判公司的价值和风险,深圳证监局联合深交所重点选取现金分红和回报投资者情况良好的中集集团、深能源、华侨城、盐田港等公司开展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各上市公司对活动高度重视、准备充分,不少公司总裁、董秘、财务负责人均来到现场,与投资者就公司的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及市场拓展等问题进行了热烈交流。

  深圳证监局还结合市场发展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日常监管和销售检查中,督促销售机构严格遵循“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原则,站在客户角度,认真分析客户结构特点和客户的真实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对客户负责任的态度销售集合理财、基金等产品,做好对产品特点的解释和风险提示工作。

  多管齐下开展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教育工作是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2012年以来,深圳证监局一方面重视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另一方面重视依靠集中有效的宣传,普及投资知识,提示投资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起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

  深圳证监局将监管关口前移,把好入门关,加强了对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在受理拟上市公司辅导验收申请后,适时组织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以《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为主的考试,并把考试结果作为评估辅导效果的重要标准,写入“辅导监管报告”,督促上述人员提高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间接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

  同时,深圳证监局还加强了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的教育,多方联动共同推进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2012年3月,深圳证监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弘扬理性投资,深化适当性管理暨会员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培训交流活动”,围绕“透明性、理性、适当性”的主题,组织深圳辖区220家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参加培训,将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在市场前沿一线拓展,提高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认识,对帮助其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该局还与辖区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等保持密切合作,利用其组织、信息优势,组织风险案例培训等活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深圳证监局还组织开展了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的“投资者保护有奖问答”活动。2012年10月份,深圳证监局组织辖区30余家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投资者保护有奖问答”活动,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编写有奖问答题目,通过答题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规制教育。该活动开展以来,证券、基金公司共有1.9万名员工参与有奖问答,在提醒从业人员提高投资者保护意识等方面达到了预期效果。深圳证监局还积极组织投资者参与此次活动,大力宣传证券政策法规,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受到了辖区投资者的广泛好评。根据统计,深圳辖区17家证券公司和16家基金公司共有12.8万名客户参与。

  针对近年来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案件多发的态势,深圳证监局以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投资者保护教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宣讲、介绍监管举措等,重点宣传对“老鼠仓”、内幕交易等失信违法行为的打击和防控。

  2012年10月22日至26日,按照证监会办公厅的工作部署,深圳证监局成功举办了深圳辖区巡展工作, 深圳市有关领导和金融办会同国资委等16家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深圳辖区20位监管对象高管代表出席了开幕仪式。为提升警示效果,深圳证监局在展览内容中增加了深圳辖区防控和打击内幕交易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并编写了近年来查处的9起内幕交易案例,形成了深圳特色板块。展览期间现场参观人数共10177人,参观人员对展览内容与组织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本次展览是一次很好的廉政和法纪警示教育活动。

  2012年以来,深圳证监局领导多次深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营业部等机构进行现场走访检查,推动各机构持续提升服务客户的水平和能力,并与部分中小投资者进行座谈,围绕投资者教育、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话题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并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相关报告报送证监会。

  行政处罚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2010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试点工作规定》,决定在上海、广东、深圳3个辖区开展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上海证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3家派出机构对授权范围内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在证监会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深圳证监局遵循查审分离、提高效率、制度一致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处罚相关工作。2011年,深圳证监局对琪创能等账户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圆满办结首例行政处罚试点案件。2012年,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自办案件逐渐增多。

  林青辉,男,46岁,时任深圳市某地产公司财务总监;艾娟萍,女,44岁,与林青辉为夫妻关系。2009年10月11日,在郑某某收购并重组深圳辖区上市公司SGS项目过程中,林青辉作为收购工作小组副组长,通过职务关系知悉该内幕信息。2009年10月12日,林青辉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SGS股票21500股,交易金额196699.33元,2009年11月25日全部卖出SGS股票,实际获利1208.05元。同一天,林青辉决策,其妻艾娟萍操作,通过艾娟萍证券账户买入SGS股票2500股,交易金额23109.62元,2009年11月25日全部卖出SGS股票,实际获利1329.13元。

  2012年3月30日,深圳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1号),对林青辉、艾娟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5000元罚款。

  这是行政处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首次由派出机构对内幕交易案开出的罚单。此外,深圳证监局还查处了朱志强利用兄弟关系从事内幕交易,曾丽妲利用同学关系从事内幕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恺祥与胡欣从事内幕交易,以及上市公司股东钟志强信息披露违规等案件。2012年,深圳证监局自办案件6件,其中4件已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完毕,2件已完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即将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试点启动以来,深圳证监局已审结2件超比例持股未披露案、4件内幕交易案,1件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委托买卖证券案,涉案当事人12人,已执行罚款金额合计139万元。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试点启动以来,深圳证监局充分利用稽查、审理力量,快速立案、调查、处罚了辖区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既分担了辖区部分案件的审理处罚工作,发挥了派出机构监管资源的优势,又有效促进了辖区监管工作,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利益,提高了监管效能。

  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近年来,深圳证监局围绕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99号文精神,紧密依靠地方政府,推动整非工作的常态化、有序化与机制化建设,打早打小,打宣结合,有效净化了辖区证券市场环境,维护了投资者权益。2012年以来,深圳证监局联合深圳公检法持续保持对辖区非法证券活动的高压态势,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2年,深圳证监局陆续推动深圳公安司法机关加强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刑事追究,并将整非工作重点确定为打击以股民学校形式开展的非法咨询、委托理财活动。2012年以来,协同公安部门相继对炼金术、股龙投资、金翰林、新财智等以开办股民培训学校名义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的机构进行了专项打击,其中股龙投资和新财智涉案金额均超过5000万元。通过对非法证券活动的高压态势,震慑了辖区非法证券活动,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此外,记者获悉,2012年以来,深圳法院系统陆续审结了10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涉及金额近亿元、机构12家,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近百人,同时还有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正在检察公诉和审理阶段。

  从2012年深圳法院判决的10多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例看,法院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犯罪分子的处罚日趋严厉,从最初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少量罚金,逐步发展到判处实刑并处以高额罚金,凸显了深圳司法系统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度。

  经过深圳证监局和公安机关的联合打击,深圳辖区以销售荐股软件为名义开展的非法证券咨询活动已基本得到了遏制。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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