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初信托风险的暴露,到兄弟金融机构的“虎视眈眈”,2012年信托似乎处于纠结之中。然而,就是在这风险集聚以及行业比拼日盛的2012年,信托业资产规模首次超越保险,成为排名第二的金融子行业。如何评价2012年的信托业?这场增长“盛宴”的根源是什么?信托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因是否存在?本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
记者:能否用几个关键词概括一下2012年信托公司行业的发展状况?
邢成:如果概括评价2012年信托公司行业的发展状况,那就是:新理念不断更新、新产品层出不穷、新业务不断涌现、新模式不断建立。面对2012年我国弱经济周期下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信托业顶住压力,开拓创新,广大信托公司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业务模式转型和拓展更加广阔的投融资领域,以全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巨大发展空间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深度挖掘私人银行客户和财富管理的各类需求,全面构建和发展与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和资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创新同业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和战略联盟,实施蓝海战略,实现优势互补、战略多赢。
记者:2012年信托从管理资产规模上超越保险,在金融子行业中上升到第二的位置。您认为这种调整增长过程中是否有泡沫成分?如何看待近年来信托行业的规模增长?
邢成:2012年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继续保持一个持续高速增长的态势,再次实现历史性跃升,截至2012年末,中国信托业资产规模已超过7万亿元,达到历史新高。比2007年新“两规”出台时的0.95万亿元,5年增长了7倍有余,可以说是延续了2011年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爆发性增长的惯性。按这一增速,我国信托业在较短时间不仅远远超过了公募基金2万亿元的总资产规模,并且超过中国保险行业的总资产规模,而跃升为中国仅次于商业银行业的第二大资产规模的金融行业。
面对近年来信托资产规模持续、高速、超常规的增长,人们疑虑最大的就是,在高速增长过程中究竟有无泡沫成分,是否可以持续。通过对近三年的数据统计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自2011年以来,在监管部门的及时有力的政策引导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之下,近两年的规模增长基本是健康、真实和可持续的。中国信托业协会分析文章认为,“以机构为核心的大客户主导的单一资金信托、以个人为核心的合格投资者主导的集合资金信托和以银行理财资金为主导的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形成了目前信托市场的‘三足鼎立’之势”。据2012年第三季度统计数据,在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中,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占比为26.89%,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占比29.13%,其他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占比为38.34%。单纯从统计数据表面看,的确是集合资金信托规模、银信合作信托规模和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三分天下,但实际上在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中还包含有相当比重的“隐性银信合作业务”,但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为了规避“72号文”相关条款的约束以及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高风险资本系数的重压,通过各种交易结构调整和业务流程变化,使之脱离了“银信合作业务”统计口径,进而都笼统被归类为单一资金信托业务。
由此可知,一方面,我们目前还不能盲目乐观,认为在7万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中,起码超过2/3是高含金量的信托资产,已经不存在泡沫成分了,甚至认为信托公司现阶段已经基本摆脱了对商业银行的依赖。相反,信托公司如何加速自身业务模式的转型,加大自身主动管理的能力和比重,提高信托产品的附加值,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和模式,仍然是目前乃至将来相当时期内信托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急迫的问题。另一方面,统计口径与现实状况的背离反映出目前我国的信托监管规章和政策仍然存在“一刀切”和不尽合理之处。因为真正意义上的银信合作,实际上对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的业务创新和发展,对两类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对两类机构增加核心竞争力,提升自身金融服务层次,乃至对我国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都具有巨大和深远的正面效应和促进意义,绝不应该在严格限制之列。特别是信托公司发挥主动管理功能,积极参与信托资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银信合作业务不仅不应禁止,而且还应鼓励,在净资本管理的风险系数制定中,应将该类业务列入中低水平的鼓励范围。
当然,需要引起高度关注的是,信托总资产7万亿元的规模,就意味着平均每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已经超过了1000亿元,与之相对应的是,目前信托公司平均实收资本规模约为14.2亿元,如果按照每家信托公司净资本规模平均达到20亿元的水平,则按照净资本管理办法要求推算可以支撑50倍左右资产规模的话,全行业的现有资产规模几乎达到了上限水平。对一部分净资本规模水平较低的信托公司而言,伴随着全行业整体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其净资本规模约束越来越强烈,甚至会直接影响其正常业务的扩张和增长。因此,加快业务模式的创新转型,尽快缩小与行业平均实收资本规模的差距,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战略投资人,增资扩股,仍将是一部分信托公司将来一段时期内非常迫切和突出的任务。
记者:这一年中我们讨论了很多关于竞争的话题,对于信托来说,当泛资产管理时代到来时,信托还有哪些优势?支撑信托高速增长的动因是否依然存在?
邢成:目前银行、券商、基金、保险、期货公司都在大力拓展自身的资产管理业务,无论是在优质产品的选择上还是在客户的争夺上,都对信托公司构成竞争。信托的某些所谓“先发优势”或者“独特优势”将面临越来越剧烈的冲击和挤压也是不争的事实。
在当前群雄并起的资产管理市场中,信托业是否有可能被边缘化,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2002年“一法两规”实施之初,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门槛是“5万元、200份”,银行理财产品、券商集合资产计划、基金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保险的投资型品种,就已经纷纷上市,分割市场份额,而信托公司凭借连接资金、资本、实业投资三大市场的综合优势,凭借最高立法层次和专业理财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没有被边缘化,而且形成了自身的特色,打出了信托的信誉,树立了产品的品牌,迅速获得了较大的市场空间。可见,信托公司近十年的发展壮大并非单纯靠所谓制度红利支撑。相反,高于其他任何金融机构的投资门槛、严格的私募营销约束、禁止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异地业务、频繁的窗口指导、多年遗留下来的误解惯性,都给信托业的正常发展和公平竞争带来重重困难。
信托业发展到今天,更多的是依靠与时俱进的监管政策和信托公司超前的市场竞争理念取得的,信托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独特功能和特有优势,不断释放制度价值。同时,充分整合在货币、资本和实业三大市场资源,灵活运用债权、股权、物权三大投资手段才立于不败之地的。因此当前一系列所谓创新、松绑办法的出台,不一定绝对都视为利空因素,从另外角度来看,券商、基金公司开展同质性竞争业务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对信托公司产生“鲶鱼效应”,在我们看来,两类机构实际上具有逐渐趋同的态势,此次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创新突破的根本在于要实现部分业务领域的“信托化”,而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倡导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特别是信托产品模式,正是要逐步实现“基金化”。所以面对新挑战,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和金融理财机构,具有明显的综合优势和独特的核心竞争力。首先,信托业具有资管市场丰富的经验和人才积累。2012年信托业已经整整在“一法两规”框架下走过了十年的历程,管理资产规模已超7万亿元大关,从业人员规模从聊聊数千人到目前逾15000人,其间经历了股市6000点冲高、次贷危机、4万亿元救市、欧债危机、房地产调控等多轮经济周期的考验;其次,面对风云多变和需求多元的理财市场,信托业的市场敏锐度、市场判断力和市场适应力都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企及的;再次,信托业多年积累形成的风险可控、收益较高的市场信誉、产品定位和公司品牌已经深入人心,较具规模的、稳定的忠诚高端客户群基本形成,市场认知度趋于稳定和固化;最后,信托拥有的制度安排和法律设计等独特优势仍将得以彰显。
信托公司针对自身以面对高端客户为主的特点,应尽快实现非限定性投资的差异化管理,对高资产净值客户实现产品定制化,提供个性化服务,对其财富管理和资产配置量身定做。利用跨市场经营和多工具组合的优势,通过产业链的集成及价值链的延伸,创造更多的价值附加,满足更多追求高风险、高收益投资者的需求。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