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 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
人社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并强调各地要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作为社会保险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听证会制度。
同时,要按规定向社会披露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此外,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聘请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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