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也就是说,如果现有住房人均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买二套房时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在2012年执行的标准为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今年执行的标准有所变化,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按照正常的三口之家计算,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方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这次是正常的调整,与楼市调控政策放松或者收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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