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改委依法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生产商2001年-2006年的价格垄断进行处罚,责令退还、没收及罚款总计金额共3.53亿元。
针对中国首次依法查处境外企业垄断的案件,多数网民对此次反垄断处罚表示支持,也有网民认为发改委此次开出的罚金太低,“不给力”,另外,网民呼吁对国内银行、石油、水、电、煤等行业的垄断行为也应加大管理力度。
“中国早就该作出这样强硬的姿态了”。网友“无恙2013”就表示,该处罚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助于深化这些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提升我国企业自身能力才是根本。网友“遗失的笨猪-水瓶座”就表示,“提升自己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才是王道!”
网友吐槽罚金过低“不给力”
国家发改委对6家企业开出罚单: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据介绍,上述“罚单”包括退还违法所得和罚款两部分。其中,台湾友达因最先坦白而被免去罚款。
对此,新浪微博网名为“玫瑰不忧伤”的网友认为,“早就该管管这些外企了,在中国当大爷当惯了,根本不把中国消费者当回事,罚金太低了点,怎么也该10亿人民币起步。”而网名为“尚好捷---陈才原”的网友则表示,“罚这些钱不多啊。发改委对外怎么这么仁慈。这些钱即使是美元对他们也才九牛一毛,没什么警戒作用。”
有数据显示,美国对6家企业合计判处罚金12.15亿美元,还对3家企业的9名高管追究了刑责;欧盟对涉案企业判处的罚款总额为6.48亿欧元;韩国判处的罚金总额为1940亿韩元。
以三星为例,仅2012年第三季度,三星电子总营收达到475亿美元,总利润为74亿美元,仅在显示屏设备方面,三星第三季度的利润就达10亿美元。相较于美国、欧盟、韩国,针对同一违法事实,中国对6家企业的处罚金额确实是“九牛一毛”。
对此,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美国、欧盟对本案是依据该国《反垄断法》进行处罚,罚款标准是“相关企业前一年销售额的1%到10%”,因此金额较大。而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才正式颁布施行,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以及新旧法间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发改委只能依据《价格法》对此案进行处罚。由于《价格法》所规定的罚款基数不是企业的销售额,而是相关企业的违法所得,这导致罚款数额相对较轻。再加之这些面板企业都有自首情节,执法机构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从轻处罚。
反垄断利剑出鞘?网民期待更多罚单
中国颁布《反垄断法》以后,发改委等执法机构先后查处了不少涉及垄断的案件,但这些案子普遍规模较小且多涉及小公司。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加大了对价格垄断的查处力度,对医药、造纸、水泥、原料奶等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2011年底,发改委率先向饱受诟病的电信、联通开刀,但最终因为两家企业承诺整改,下调宽带资费水平,而最终免于处罚。
对于三星LG等六家国际液晶面板商被罚,网民在欣喜之余,同时也对国内电信、银行、能源等领域的反垄断调查产生期待,希望将来能有更多的反垄断调查罚单出炉。
网友“上海滩过客”就认为,这些垄断与国内银行、石油、水电煤等行业的垄断现象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发改委反垄断局将坚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各种垄断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