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彭是一个软件工程师,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3年,月薪6000多元。但是最近小彭合同期满要离职,日前到公司会计部结算工资时,有一个月的工资全部被扣。而扣钱的原因,是小彭之前根据公司规定“让班”的时间,扣除法定节假日还多出了一个月,按照公司规定,这个月的工资要扣掉,之前离职的人都是如此。
对于这样的解释,小彭当然不答应,他提出公司软件开发是分解进行的,前一期编程工作没有完成,后一期的工作就无法继续。而自己属于后期制作,所以之前是公司主动要求自己“让班”休息的。而这种让班制度,也是公司的独创。因为一般的公司,是先上班后休息地“让班”,但是小彭的公司,是要员工先休息,再上班。而这之间,肯定存在时间上的差额,而这样的损失,不能只让自己一个劳动者承担。而小彭主动提出,自己可以再多干一个月,但是要求公司继续支付工资,并补足这扣除的一个月工资。
但是公司人事经理提出,多干一个月是可以的,但是这多干的一个月就没有工资了,让班的钱可以给付,但是单位不可能支付两次工资。这下小彭显然没达到目的,他到白下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但是援助律师了解完事情的经过,表示讨要这笔工资困难很大。虽然按小彭的描述,公司也要承担让小彭休息的部分责任,但目前所有证据都证明小彭的确有一个月的时间没有上班,这一点小彭本人也承认。所以现在即使经过仲裁,小彭也不一定能达到讨薪的目的。最终,小彭无奈地败下阵来,这一切其实就是因为他当初被“让班”时少问了一句:单位安排的让班是否计算工资?现在让单位钻了空子。他现在能做的,就是把他的遭遇告诉全体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