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媒体报道的“渣打银行小微贷乱象”,渣打银行日前发布声明表示,该行为该客户办理其两笔贷款业务的操作流程符合当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已就客户通过媒体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内部调查,并已经与客户进行了联系,希望进一步了解其投诉的具体情况,从而妥善解决他所反映的问题。
对于客户反映的贷款利率过高的问题,渣打银行解释,所有中小企业客户的贷款利率都是根据每个企业的自身资质和信用情况量身定制。渣打中小企业贷款产品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上下浮动或固定利率作为客户的利率定价,这也是行业的通常做法。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都会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利率在10%几或者20%几左右。2009年,该客户在渣打办理了“无抵押小额贷款”。贷款确认函上对于贷款利率、贷款安排费等事项有明确的表述,客户确认接受再签署文件。且贷款确认函上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的公司公章,
对于已审批发放的150万贷款,客户并未收到使用的问题,渣打称,2010年该客户又申请了流动资金贷款项下的发票融资。贷款额度获批之后,客户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缴纳了贷款安排费,此后虽然多次联系该客户,但客户始终未提放款要求。最终公司才得知客户由于从其它途径获得了资金,因而不再需要并放弃使用该贷款。
而另外一笔贷款贷款4.2万元的手续费又是怎么回事呢?渣打称,贷款安排费是公司对2012年5月11日前对所有申请贷款客户收取的费用。按照规定,贷款安排费的收取和数额在客户的贷款合同中有明确的表述,客户经理也会在客户签订贷款合同之前详细告知客户。不过自2012年5月11日开始,公司已经全面取消了小微企业贷款安排费。之后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客户都免收贷款安排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