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渣打银行(2888.HK)发布消息,对3月5日年报中的两个数字进行了澄清。对于“2012年,中国内地收入增长21%,并首次超过10亿美元”,渣打银行称营业收入超过10亿美元是渣打中国,不是企业银行。
而对“香港、台湾、中国内地收入总和为49亿美元,接近集团2012年总收入的四分之一”,渣打银行则指出接近总收入四分之一并非超过,而25%也不是渣打中国为集团的贡献。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大中华地区成为拉动渣打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动力,占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已超过25%。其中,内地收入贡献首次高达10亿美元,香港的盈利贡献最大,税前利润达16.6亿美元,同比增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