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严格做好“把门人”的角色,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个别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置若罔闻,作出违反规定的行为来。如从证监会近期公布的一系列案件来看,相关的审计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在IPO项目审计过程中,都存在未保持适当的职业审慎和未勤勉尽责的现象。
应该说,为这些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上述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是有悖于“把门人”这一称号。
我们知道,注会作为社会的“经济警察”,他们可以运用自己专业的手段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报进行鉴证,同时,他们还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秉承的是谨慎原则,对于IPO材料中一些涉及财务方面的内容,理应能做出准确、公正、独立的判断。但是,他们中的有些人,面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诱惑”和“要求”,出卖了自己的诚信,作出了不负责任的审计。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立业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虽然不断提高,但财务造假案件仍屡禁不止,会计师事务所在分所管理、独立性、项目执业质量等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离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求和投资者期望仍有一定差距。
我们看到,为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行业发展深层次问题,保障行业持续发展、跨越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2013年确定为“诚信文化建设年”,并将从“加强行业诚信教育,牢固树立终身诚信理念”等九个方面开展这一活动。
诚信文化不仅是一个概念,它融于行业管理和事务所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因此,对整个行业而言,一方面,要加强行业诚信的监管,提高不诚信行为的成本。当前,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严重损害了行业诚信形象,对这些行为,必须采取一揽子方案予以综合治理,形成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要多培养诚信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
当然,中注协抓诚信建设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从自身出发,扮演好“把门人”的角色,切实地做到勤勉尽责。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不能为了“三斗米”而“折腰”;对监管层而言,应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能仅仅是对违规的当事人进行处罚,还可以考虑引入声誉处罚机制,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财富与声誉挂钩,使其认识到这不但会给自己,同时也会给事务所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总之,作为给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把门人”的角色至关重要,千万不能为了眼前的一些小利益而破坏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