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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红罐装潢权之争 广药加多宝都输不起

2013年05月20日 17:09   来源:人民日报   

  看点

  5月15日,王老吉与加多宝凉茶红罐装潢权之争在广东省高院正式公开审理。庭审现场火爆,双方唇枪舌剑9个多小时。此次红罐之争的焦点是知名商品的商标权与装潢权是否分离,双方均认为红罐包装、装潢属己方所有,要求对方停用红罐包装、停止生产及销售红罐凉茶。

  红罐之于两家企业都意义非凡,打输官司的一方将丧失凉茶最直观的红罐包装使用权,就意味着可能将让出大片市场。而在官司之外,王老吉与加多宝在市场上的真正较量正不断升级。加多宝2013年的市场压力甚于去年,给经销商的任务就是不下滑。现在广药的势头起来了,加多宝迫于压力在多个市场重新划分区域、开发新经销商,并通过向渠道拼命压货来阻击王老吉。

  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战、配方战、渠道战之后,红罐战成了一场谁也输不起的官司。

  谁的红罐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继商标权、广告语等多次交锋后,王老吉与加多宝对凉茶的红罐包装展开了新一轮争夺。而此次红罐之争的重要意义被认为不低于当初的商标战。

  由于双方均认为红罐包装、装潢权属己方所有,2012年7月,加多宝和广药分别在北京、广州就红罐包装进行起诉。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决,宣布“两案”诉讼请求、内容一致,由广东省高院合并审理。

  5月15日上午9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座无虚席,王老吉与加多宝在现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双方都有备而来,广药的证据资料准备了300多页、26个大项,而加多宝的证据资料更有49项。而庭审期间,审判长一度提醒双方代理人尽量不要使用攻击性语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争议焦点归纳为四点:1.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是什么;2.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3.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4.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王老吉方面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知名商品拥有特有装潢权,该装潢属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转移,因此,在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特有装潢权也应随之一并收回。而加多宝则认为按照谁创造谁受益的原则,红罐属于加多宝。

  庭审现场,加多宝方面称:“其一,凉茶红罐包装由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设计,并于1997年申请专利,加多宝对红罐拥有装潢权;其二,加多宝在17年里投入资金进行品牌推广,做大了红罐王老吉凉茶,本案的知名商品是由加多宝公司生产的红罐凉茶,该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其三,商标和商品的包装、装潢是独立的,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广药只能拿回商标,红罐包装、装潢仍属加多宝所有。 ”

  而广药代理律师则回应称,加多宝所谓红罐包装装潢专利在2007年就过期了,而且红罐包装是当初商标授权合同约定的。其次,当年是在“王老吉凉茶”已经成为知名商品的前提下,双方才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所以红罐包装、装潢产生的显著性、识别功能,不是由于加多宝的使用将其做成了知名商品而产生的,而是“王老吉凉茶”自身的知名商品属性成就的。最后是特有的包装、装潢必须与知名商品相结合才能产生包装、装潢权,也就是说,红罐只有与王老吉凉茶相结合才能产生装潢权,商标与包装、装潢不可分割。

  归属决定市场

  红罐包装归属悬而未决,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决定两家未来在市场上的竞争格局。

  5月16日,王老吉在官方网站发文 “王老吉拥有红罐装潢权合理合法,我们坚信正义必将迎来最后的胜利”,而加多宝网站也打出口号 “5·15呼唤公平,红罐之争见分晓”。

  此次红罐之争的焦点是知名商品的商标权与装潢权是否分离的问题,我国此前并无类似案例,此案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专家观点也出现分歧,有观点认为“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有人认为,如果红罐是加多宝设计并最先使用,红罐包装权益就应归加多宝。而广药开庭前后都表现得志在必得。

  目前双方市场上的竞争正日益白热化。在经历了去年生产供应链、渠道网络等准备不足后,今年广药开始真正发力市场。现在王老吉的销售已能达到加多宝的一半左右。同时由于王老吉给各个渠道的利润空间比加多宝大,有部分加多宝的县一级经销商、二批商等已经放弃加多宝,改做王老吉,而这种情况在去年加多宝失去商标权的最艰难时期都没有出现过。

  业内人士认为,在王老吉的销量还没有做起来的情况下,巨额的广告投放、营销人员及销售费用等对公司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而红罐包装的归属将给双方的市场带来新的变数,但两家企业都输不起。 □徐春梅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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