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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述悲情 王老吉讲法理 红罐到底该谁用

2013年04月19日 08:37   来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王老吉、加多宝的红罐之争开庭时间又生悬念,重庆晚报记者昨日获悉,应加多宝方面的要求,原定于4月22日开庭的红罐装潢诉讼案将延期开庭。

    案件之外,加多宝的悲情营销做得如火如荼,通过微博发起“4·22加多宝呼唤公平”话题、销售终端发起保卫红罐活动。王老吉方面则发起关于知识产权的专家研讨会,抛出事实与法理依据。

    一个有情,一个有理,这场官司谁能笑到最后?

    加多宝

    倾力演绎悲情营销


    据了解,早在去年商标仲裁案加多宝落败之时,加多宝就曾打出悲情牌。仲裁结果公布后,加多宝召开新闻发布会,认为仲裁委的裁决对加多宝是个沉重打击,并感叹民企力量微薄。此后,以“民企”、“心血”、“17年”等词汇为主线的悲情营销一直在加多宝营销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

    此次红罐之争,加多宝同样将悲情营销演绎得淋漓尽致。4月15日,就在王老吉和加多宝对簿公堂,交换证据的当天,加多宝在广州召开了红罐保卫战媒体沟通会,同时在官方微博发起“4·22加多宝呼唤公平”话题,指出“加多宝创造了红罐凉茶,并用17年的心血做大了红罐凉茶”,并且上传了以“呼唤公平”为主题的煽情视频。

    4月17日,加多宝的悲情营销再次爆发并转移到线下。在成都春熙路,加多宝发起保卫红罐活动,只要签名留影支持加多宝即可免费领取一罐凉茶。微博上也是一片红色,悲情营销初见成效并获得了部分网友的支持。

    不过,也有网友对此次活动提出质疑,指出加多宝此举在演绎悲情的同时,实际上是利用了爱占便宜的小市民心理,有利用免费饮料收买消费者换取签名支持之嫌。

    对于加多宝申请延期,有业内人士认为,去年商标权判定归属王老吉,加多宝此次争夺红罐胜算不大。因此,加多宝申请延期也许是缓兵之计,甚至可能是为败诉后换装争取一个长时间的缓冲期。如果能争取延期三个月,夏季饮料销售的旺季也过了大半,对其稳住市场销售业绩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王老吉

    不以悲情换取同情

    针对加多宝的悲情攻势,4月17日当天,王老吉针锋相对,也在官方微博上发出了“我相信”的话题,称“我相信悲情只能博得同情,我相信真相才能赢得尊重。我相信你跟我一样,相信法律将保护正义!4·22,王老吉与你一起见证守护正义……”王老吉方面坚称,相信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王老吉方面坚持认为,红罐王老吉为知名商标,红罐包装与王老吉商标不可剥离。而加多宝方面表示,在双方合作期间,加多宝利用自己设计的红色罐装的包装装潢,配合王老吉商标,在市场上投入了巨额的宣传广告费用,使红罐凉茶深入人心,同时,红罐也成为最鲜明的商业标志之一。

    对此,著名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教授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之所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本质上并非因为该包装装潢本身是一项智力成果,而是因为该包装装潢通过使用起到了区别产品来源或标示产品品质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认为,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当一个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具备完整性与统一性,其特有的包装、装潢在很大程度上将通过商标在消费渠道中形成认知并建立商誉。在商标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该包装、装潢不应与商标权割离,否则势必会导致相关消费群体造成混淆困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建民也同意商标、装潢不可剥离的观点,他指出,“王老吉”商标作为该特有包装、装潢中的最核心部分,如果其不存在,那么该红颜色的罐体包装是无任何意义的。作为广药集团设定下的红颜色罐体包装、装潢,其特有性的指向只能是“王老吉”商标而非其他。

    从商标权的争夺到红罐的归属问题,悲情牌是加多宝惯用的手法,也是其争取舆论主动权的杀手锏。不过,这个手段能否奏效还是一个悬念。

    对于加多宝提出的专利权问题,王老吉方面认为,早在1995年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就已经明确约定,授权鸿道集团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红罐及红瓶王老吉凉茶本身就是广药集团所拥有的王老吉凉茶产品系列中的一部分。鸿道绕过广药直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已无效。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楚认为:“解决纠纷,要以证据为导向,明确在先权利。在我的实际生活中,上世纪90年代时,曾在广州喝过红色纸质包装的‘王老吉’,对其印象深刻。类似此种在先包装使用证据目前是否存在,很大程度上对于解决该纠纷有重要意义。根据双方在先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内容———‘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生产及销售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可以看到该许可协议存在明确约定,即凉茶为具体商品,‘王老吉’为授权商标,红色罐装和瓶装为具体的包装装潢样式。此在先协议同样为解决该纠纷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权利义务参考。”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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