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红罐装潢权之争又有新进展。王老吉、加多宝或将于4月19日进行证据真实性质询,4月22日将正式开庭审理。
日前有法律及知识产权等领域专家表示,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特有的红罐、红瓶包装装潢权,自始至终都属于广药,加多宝继续使用红罐包装侵犯了广药权利,加多宝公司生产经营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近似包装装潢的加多宝凉茶,并在此过程中刻意制造市场混淆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知名商品拥有的特有装潢权属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转移。
据了解,双方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知名商品合法拥有特有装潢权”的规定作为法理依据,而争议的焦点在于王老吉凉茶和加多宝凉茶究竟谁属于知名商品。
据王老吉代理律师介绍,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佛中法民三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均曾明文认定“王老吉凉茶属于知名商品”。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崔国斌指出,此前双方在许可合同中约定,在许可期间广药不生产红罐包装的凉茶,所以广药按照约定只生产绿色包装凉茶。许可合同限制一方使用特定包装,可以起到在品牌内部分割市场的作用,以保护双方的投资积极性。在许可合同终止之后,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广药自然能够恢复使用红色包装。
王老吉大健康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药一直在生产经营王老吉凉茶,红罐王老吉凉茶只是王老吉凉茶中的一种。早在1995年广药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鸿道集团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现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已收回,特有装潢权也一并转移回广药集团。在归还商标权的一年时间里,加多宝的侵权行为对王老吉品牌造成了巨大伤害,王老吉将坚持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