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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8家上市公司信披违法违规已正式立案调查

2013年05月18日 07: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证监会17日通报了对隆基股份、勤上光电、华塑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此同时,据悉,继平安证券后,目前已经对民生证券、南京证券两家保荐机构立案调查,并暂不受理上述两家机构的推荐。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隆基股份在通过发审会后至获得发行核准前以及在发行过程中,未报告、未披露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涉嫌违法违规;勤上光电在招股说明书中及上市后,未披露与部分客户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涉嫌违法违规;华塑股份2010年-2012年期间,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下属公司股权转让、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涉嫌违法违规;青鸟华光2008年-2011年期间,未如实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2012年年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涉嫌违法违规;海联讯2009年-2011年期间,虚构应收账款收回,部分销售收入涉嫌造假,涉嫌违法违规;承德大路2010年-2011年期间,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涉嫌违法违规;西藏天路2012年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2012年业绩预亏原因披露不准确,2011年部分工程成本未及时入账,涉嫌违法违规;宏磊股份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转移宏磊股份应收票据等方式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嫌违法违规。

  “证监会已对上述案件正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

  他同时指出,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基本信息的重要途径,诚实守信、真实披露、忠实对投资者负责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应严格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独立出具各类文件,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切实负起责任。围绕进一步提高市场诚信水平,证监会将切实督促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证券服务机构加强质量控制、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不断完善诚实守信的制度基础,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新闻发言人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严重违背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此,证监会将坚决查办,从严惩处,决不姑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此外,新闻发言人透露,继平安证券后,目前已经对民生证券、南京证券两家保荐机构立案调查,并暂不受理上述两家机构的推荐。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的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此前,证监会通报这两家机构分别保荐的天能科技、新大地等项目已被立案调查。

  对于“光大证券、国信证券两家保荐机构亦被暂停推荐资格”的传闻,新闻发言人回应称“尚未对这两家机构立案”。(朱宝琛)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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