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罐之争愈演愈烈,加多宝电视广告语又惹争议。今年3月初,加多宝推出新广告语“中国每卖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但这一数据如何得来的却引起争议。
5月13日,2005年曾举报SK-II虚假广告的“中国小蚂蚁”唐伟向江西省工商局实名举报加多宝这条广告是“虚假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省工商局对加多宝集团在销售产品中涉嫌虚假欺诈广告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加多宝近期的广告语引争议
实名举报加多宝
5月13日,唐伟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江西省工商局寄出了举报信,实名举报加多宝在中国市场销售加多宝红罐饮料的过程中“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做虚假欺诈广告”。
“‘每卖出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这涉嫌虚假宣传。”唐伟认为,这个销售数据的认定是违背客观事实的,“加多宝是无法瞬时、瞬间知道其他生产厂家凉茶的销量数据。当其他生产厂家不愿意公布销售数据的时候,也不可能有权威的统计机构能够统计出其他凉茶的销售数据”。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条则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加多宝广告语使用的数据如果没有权威出处,那就违反了《广告法》。”唐伟称。
在举报信中,唐伟认为,加多宝涉嫌虚假广告同时也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网友质疑广告数据权威性
“中国每卖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加多宝推出的新广告语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新浪微博关于这个广告语的讨论超过了4万条。
“每次广告里说:中国每卖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我就忍不住想问,其他三罐是什么牌子的呢?”网友“ritazhongxiao”说。
网友“天空的小虎”提出:“每卖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这是哪里的统计数据?有关部门核实过吗?”
对这一数据的权威性,网友“四季人中的一季人”也持怀疑:“每十罐凉茶就有七罐加多宝,这个广告有没有市场的权威数据呀。”
“斜向上2011”则认为,这个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怎么没有职业举报人去举报呢?
“个人认为,新广告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十罐有七罐为加多宝如无依据便构成虚假广告,即使有依据也涉嫌贬低同类企业。”网友“宋巍律师”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加多宝○截至发稿时仍未回复
5月14日,记者在加多宝官方网站找到了媒体采访联络处的电话。拨通电话后,记者询问该广告语中统计数据有何权威出处。接电话的田姓工作人员说,记者采访需要从其官网上下载并填写《加多宝集团媒体采访及问询表》。
按照这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记者填写了表格。当日15时47分,记者将问询表发邮件给加多宝指定邮箱。记者再次拨打了媒体采访联络处的电话,这名田姓工作人员称,收到邮件后会有人和记者联系,回答记者的问题,但具体什么时候联系则没法明确。
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没有收到加多宝集团的回复。
这一统计数据到底出自何处?加多宝集团新浪官方微博“@加多宝凉茶”回复网友关于这一数据的质疑时称:“据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饮料行业运行状态分析报告》统计,中国每卖10罐凉茶有7罐加多宝。”
最新的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饮料行业1~3季度运行状况分析报告》来源于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的独立调查和研究,且该信息发布中心系一家经费自理、隶属于中国信息报社的下属单位。
省工商局○将根据举报内容调查
5月15日,记者与江西省工商局取得联系。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举报信。收到举报信后,他们会根据举报信的内容进行调查。由于加多宝广告投放是全国范围的,建议举报人也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或者是被举报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举报。
专家○应有权威部门统计作支撑
对此,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教授赵万一认为,广告语中引用的明确数字应该由第三方或者是权威部门统计。加多宝应提供这个统计数据的权威出处。
赵万一称,“中国每卖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的广告语如果是利用广告的不确定性,通过对限定的数字进行传播则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这个广告语运用对比性的语言,传递出来的意思不仅包含“加多宝凉茶的市场份额占70%”,还暗示其他品牌凉茶的市场占有份额加起来只有30%。但是如果加多宝确有权威部门统计,加多宝集团只是将其作为一个笼统的数字来宣传其一定阶段的销售量,那是可以的。
另外,赵万一认为,加多宝“中国每卖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的广告语打了擦边球,以“加多宝”三个字来命名的产品是一个新品牌才在市场上销售几个月。这一说法混淆了加多宝作为企业的名称与加多宝作为品牌的名称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熊进光则认为,根据《广告法》,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加多宝新广告的数据引用应该有权威部门的统计作为支撑,并在申请发布这个广告语时应该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工商部门提供。由于广告语须简要精炼,因此数据引用的出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标明,而不仅限于广告语中。
针对举报信中不能将动态的销售数据来作为广告语宣传,熊进光则认为,广告语应客观真实,但要求丝毫不差多数商家难以做到,如果加多宝“中国每卖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确有依据,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该品牌的销售量,那就可以作为一定时期内的广告宣传,如果明显违反事实,工商部门就应介入调查。
文/记者方维芳◎图/记者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