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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奔驰交50万定金却作废 消费者质疑辽宁之星

2013年04月12日 1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李先生向记者展示购车合同及发票

  中国经济网4月12日讯 据沈阳网报道,“合同过期了,没去提车,我50万定金就作废了。”4月8日,市民李先生找到记者,讲述他在辽宁之星奔驰汽车浑南4S店购车时的遭遇。

  缘起高尔夫球赛后的购车承诺

  热爱打高尔夫球的李先生,在一次由奔驰公司组织的高尔夫比赛上认识了辽宁之星奔驰汽车浑南4S店的相关负责人。两人的一次对话,促成李先生购车的由来。据李先生回忆:当时对方为自己颁奖,并提出以后购车可以在他的4S购买的想法。恰好此时李先生也有购车的计划,于是双方一拍即合。然而让李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此次购车的经过竟是一次“苦旅”。

  前后两次定金交纳50万但理由各异

  回忆起当时的经过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1年6月3日,在辽宁之星奔驰汽车浑南4S店选定了一台2012款奔驰G55吉普车,在选好颜色、座椅等配饰后发交付10万元的定金,并提出要在2012年提车。就在李先生等待爱车到来的过程中,在2011年7月18日,奔驰店工作人员又一次找到李先生说因为公司资金紧张等原因又让其增加40万元购车款,由于之前和4S店关系一直很好,李先生爽快的答应了,并且连带之前所交的10万一起重新签了一份50万的定金合同。“补的40万我就认为是购车款了,毕竟定金已经交完了嘛”。李先生如是说。

  未按时提车50万被告知作废

  随着时间进入2012年,眼看着自己的爱车将要入手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打乱了李先生的购车计划。今年的2月,李先生才得以处理购车这事。2月20日李先生来到辽宁之星奔驰4S店。可得到的答复却让他倍感震惊,李先生被告知:合同期已过,你没来提车,50万定金已作废。

  消费者不满4S店未经授权买了我的车

  李先生表示:虽然没有在辽宁之星奔驰汽车浑南4S店购车但以前自己开的奔驰车的车辆保养都是在该店进行的,而且个人记录也在。在谈及辽宁之星奔驰4S店之前告诉他曾有他的家人到4S店,并同意把车辆卖出的说法时。李先生说:“我从来没给过家里人任何的凭证,用笨理儿想我卖完车能不要钱啊。”同时他还质疑4S店卖车的做法。“车到了却没有人通知我,还把车给卖了。你(4S店)找不着我,可以登报啊。”李先生忿忿地说。

  登门找答案碰壁消费者仍想保留原定金

  虽然有所不满但鉴于之前良好关系李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现在的要求很简单,我还想开这辆奔驰车,只要保留原有的订金,我还是有继续购车的想法的。”李先生如是说。

  为了了解事情的原委,当天下午,记者与李先生来到了位于浑南新区的奔驰辽宁之星汽车4S店。先后有两位经理接待了李先生和记者,但是对方均表示不能接收记者的采访。“我们有专人负责接待,但是刚巧他今天不在店里。”一位姓韩的经理表示,他会将情况向上反映,最迟在本月11日前给记者回复。

  卖车赔了60万4S店直呼“伤不起”

  晚上22时记者接到了辽宁之星汽车4S店刘总电话,刘总也承认李先生确实是在他们店订购过奔驰越野车,而且基本的订购过程与李先生反映的相似,但是具体细节有所出入。刘总说:“我们曾3次给他寄过提示函,但都是被拒签。但是他的亲属也到过店里想退定金,但是我们只能按合同办事。”同时刘总表示:由于李先生定的车颜色比较特殊,这也给4S店在处理过程中也带来了麻烦。“那辆车我们在今年1月份才卖出去,因为颜色特殊很少有人问津,而且车价总是在变化,最后我们是赔了60多万才卖出去的,我也有损失。”刘总无奈地告诉记者。

  对于车主李先生提出的,保留原有定金继续购车的想法。刘总表示可以到店里详谈。如果李先生愿意的话,目前店里有一辆同款奔驰G55白色吉普车,可以按之前约定的228万提走。如果不行的话还可以走法律程序。 ‘

  对于此事的发展沈阳网将继续关注。(沈阳网记者 马可 摄影 韩冰 视频 侯羽)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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