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苹果还欠一声道歉 苹果的傲慢名不虚传。《证券日报》4月9日发表《苹果传法轮功应该由谁管?》一文,披露在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里可以免费下载“法轮大法洪传”图书软件。该文刊发后引发各方极大反响,文章被门户网站快速转载,许多读者跟帖中,多是批评苹果的声音。
与此同时,该事件也引起苹果的重视。4月9日下午,一位自称是苹果公司公关部的女士致电本报记者,询问如何在App Store里找到该应用程序。不过,该人士只是询问如何找到,对记者先前通过邮件发给苹果公司的相关问题并没有做出任何回答。4月10日凌晨0:30左右,记者再次从免费图书应用程序中查找,已经不见该应用程序的图标。
显然,苹果已“悄悄”下架了法轮功电子图书软件。然而,公司并没有对各方面的批评和消费者做出回应。4月1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上述苹果公司公关部门人士,她告诉记者,“我们看到报道后,就及时下架了相关产品。对于该事件,公司具体的处理方式就是下架,我们也会遵守中国地区的法律法规”。
虽然相关程序删掉了,但是,苹果公司并没有为此做出道歉。在网上传播法轮功宣传图书,仅仅是下架就可以了吗?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苹果这么大的公司来说,主动联系媒体,删除法轮功应用程序,说明公司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已经很不简单了”。
不过,在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看来,如果苹果公司不是故意的,而是工作疏忽,就需要对消费者有一个态度,先屏蔽,后道歉,道歉必不可少。
“即使不是故意的,苹果事先是要对这些应用程序进行审查的,明知道法轮功在中国是邪教,审核时还通过了,实际上已经涉嫌违反我国《刑法》第三百条的有关规定。”邱宝昌表示,是否追究苹果责任还需要看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