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由于涉及一起经济纠纷无力还债,高先生的一套房产被当地法院强制拍卖。然而令高先生感到不解的是,他处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精装修的90平方米的房子才被拍卖了50万元,比最初设定的拍卖底价低了将近一半。更让他想不通的是,第一次拍卖时,由于法院大幅缩短了公示期限,导致流拍;底价下浮20%后第二次拍卖时又通过大幅提高竞拍门槛和收取高额保证金的方式把许多社会公众客户挡在了门外,再次流拍;底价再度下浮20%后,第三次拍卖时,现场只有两名竞买人参加竞拍,最后房屋被其中一人拍得。而让高先生感到无比愤怒的是,房产交易过户时他得知了拍得自己房产的人的姓名,几经打听后发现这人原来是拍卖行的关系户。
分析:在委托拍卖领域,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法院委托的强制拍卖,另一种是企业(多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因债务人无力还债而对其名下资产进行委托拍卖,其中以法院委托拍卖居多。这两类拍卖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即必须尽快出售拍品以套现,而委托拍卖的拍品也不是常见的艺术品、古董等,而是以房屋和汽车等较易估价的商品居多,因此竞拍者很容易在这里淘到物超所值的便宜货。然而由于基层法院委托拍卖机制的不健全,导致一些拍品很容易被人为操控,比如只在拍卖前一天在一个小报的中缝刊登很短一则拍卖公告,以封锁消息,不让社会公众进入竞价,最后以极低的价格把拍品“保送”给关系户。假如有社会公众“意外”拍得拍品,破了“潜规则”,也可能会在交易执行过程中被诸多刁难。
在此,我们呼吁最高院加强司法委托拍卖的监管力度和拍卖透明度,尤其提倡通过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来打破暗箱操作的空间,最大程度发现市场价值,使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力保障。另一方面,竞买人足不出户就能参与竞买,为普通公众参与司法拍卖提供了最大便利。
点评:尽管司法委托拍卖存在一些猫腻,但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等新型拍卖形式的兴起,将来司法委托拍卖将会越来越规范、透明。去年淘宝网已专门开设了司法拍卖平台,投资者想要参与其中,首先要经常关注这类拍卖信息。其次看到自己感兴趣的拍卖信息后,应与相关拍卖公司咨询联系,了解拍卖房产的有关信息。尤其要了解确定竞拍标的物产权是否清晰。如果有可能,最好亲自去现场看看房屋、汽车等拍品,尤其是房屋拍卖,更要仔细观察房屋结构、面积、装修、周边环境等重要指标。最后,委托拍卖的往往都是金额较大的商品,因此需提前准备充足的资金。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需要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款全部汇入指定账户。如果到期付不了全额款项,那数千甚至数万元的保证金就会被没收了。
另外,对于参与竞拍房屋的竞拍人,还需弄清自己是否符合相应限购政策,如果自己无购房资格,千万不要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