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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店卖奶粉须有证有照 杜绝随意“代购”

2013年03月29日 09:52   来源:西安晚报   

    修订后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于4月1日起实施。27日,北京市食品办对该条例进行了具体说明。公众近期关注的北京网店是否允许销售奶粉也最终有了答案,并非此前热议的“禁售”,而是在获得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才能在网上卖奶粉,以此杜绝随意“代购”行为。

    网购奶粉存在较大风险,特别是“海外代购”奶粉的可追溯性更难控制。27日,对网上是否禁售奶粉有了明确回答。市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冀玮表示,在公示征集意见期间就接到一些意见,提出网店经营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市工商局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后,决定对网店销售乳制品也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严格专项审批许可,在无店铺经营项目中增加了“乳制品”这一项。不过,尽管网店可销售奶粉,但前提是须经过严格审批,取得流通许可证才能进行,同时还得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凡是在北京注册的网店销售奶粉须“有证有照”才行,缺一不可。

    据《新京报》

    点评: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确实有必要。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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