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生 王佳琪
中国货币网公告显示,首批四期共35亿元的小微企业扶持债券于昨日起发行,为期2天。发债主体分别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和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各自发行金额分别为10亿元、5亿元、10亿元、10亿元。纵观这几家发债企业,公司成立时间最早的是1995年,其余几家基本都在2002年左右,其中2家公司的主营业务都涉及创新科技、金融投资等方面。
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共计7次提及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成为当年报告中的热门词。早在去年底,国家发改委便拟推出小微企业扶持债券,并在盐城、天津、无锡、镇江、广州等5地进行试点推行工作。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小微企业扶持债券作为一种创新类债券,其信用结构设计较为合理,通过当地政府融资平台作为主体发行企业债券,较之前的中小企业集合债由融资平台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增信效果更佳。目前的信用类债券中,针对中小企业的主要有国家发改委审核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和交易商协会审核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但二者规模都不算太大。
而今年,市场正式迎来了小微企业扶持债券的发行。相关发行资料显示,该批债券募得资金全部委托民生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投放给当地小微企业,解决了债券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发生分离的问题。一直以来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均由券商垄断,由于引入银行委托贷款模式,发改委首次允许商业银行作为小微企业扶持债券的主承销商,这也是小微企业扶持债券创新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