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反倾销税遭遇波折。当地时间26日,世界贸易组织发布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的一些做法违反了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昨日凌晨,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表示将保留上诉权利。
依据商务部此前公布的调查报告,2006年至2008年期间,欧盟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品进行大量低价倾销,使得国内同类产品税前利润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现金净流量严重恶化,巨额投资无法收回。2011年1月2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存在倾销,决定自公告当日起向该产品征收33.5%至71.8%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当年7月25日,欧盟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26日公布的专家组报告表示,中方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检设备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在某些方面未能依据肯定性证据做出客观审查,例如产业损害价格影响认定、损害认定、因果关系认定等方面,“已确认中国的行动与反倾销协议中的特定规定不一致,我们建议中国调整这些措施以使其符合协议规定下的义务。”
昨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中方将认真评估专家组的裁决结果,并保留上诉的权利。依据WTO相关争端解决机制,除非争端一方提起上诉,否则WTO专家组报告将在发布之日起60天自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