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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社建:农信社体制改革需深化定位

2013年01月22日 11:14   来源:中国经济网——《农村金融时报》   

  近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与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受到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自身存在的管理体制、资产质量、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问题,农村信用社迫切需要深入推进改革。从经济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更有效的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而言,在条件成熟时宜及时构建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从体制机制上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

  体制原因成为制约农信社发展障碍

  随着金融体制的不断变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变动,当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着要求按现代化股份制金融机构规范而原有基础较为薄弱的矛盾,面临着省联社管理过宽而缺乏有效服务的矛盾,面临着缺乏有效变革动力与要求不断深化改革的矛盾。

  虽然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受到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历史包袱较重以及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等影响,本轮改革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包括尚未真正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监督制衡机制,缺乏完善的内控体系等。而且某些政策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同时,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已逐步成为进一步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障碍。如当时为了推进改革把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省级政府管理的途径是成立省联社,而随着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如何更有效地发挥省联社服务、指导与协调的作用,是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点和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农村信用社不同程度地存在体制机制不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内控体系薄弱、从业人员素质较低、隐性呆坏账较多、经营方式难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等突出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信用社面临进一步的改革要求。

  200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最突出的特征是把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为有效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与领导,省级政府均采取了成立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这样的管理机构,以代替省级政府实施管理。由于这种省级政府管理的方式是在已有区县联社的基础上再成立的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并由省级联合社来行使对区县联社的管理,在先天上存在不足。而且在成立后的管理中自身定位不清,本应发挥有效服务的职能难以有效发挥,而更多的是以行政管理的方式加强管控,下属区县联社自主权极为有限。

  2003年改革中农村信用社从省级联社到县级联社普遍构建了由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与经营层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在实际情况中这种法人治理结构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尤其是缺乏对理事长的有效约束机制。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健全完善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内控体系存在制度不健全、缺乏不同主体间有效制衡、各种系统性风险与人为风险较多等问题,农村信用社爆发的高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内部隐性坏账较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导致内控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不完善又进一步加剧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失衡。

  农村信用社由于受其自身发展历史进程的影响,科技水平较低,人力资本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影响到农村信用社深入推进改革与发展业务。由于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水平整体较低,严重阻碍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与提升资产质量,某些规章制度缺乏深入调研不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坏账风险较大。

  有序构建农商行推进农信社全面发展

  当前农村信用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的问题也有历史贵遗留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更长远的角度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从中长期而言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及时构建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以从体制机制上有效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将农村信用社有效改制为现代化金融机构。构建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与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农村信用社为解决自身存在的先天性约束与问题所决定的改革方向。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与产业结构的演进,农村信用社需要从更高层面、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发挥作用,而受农村信用社自身的体制机制以及人力资本等方面的约束,农村信用社难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有效解决相关问题与应对挑战,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必须深入改革通过体制机制转换来解决问题。这些存在的问题虽然可以通过自身的修修补补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解决,但从更为根本的角度而言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入的体制机制改革方能予以解决。这种体制机制改革就是通过构建农村商业银行,来实现体制机制的转换,更好地发挥现代股份制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重大作用,通过理顺产权关系,有效发挥省级与县级农村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努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有效控制金融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与降低不良贷款率,切实发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扶持“三农”的重要作用。

  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受当时历史背景与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不够完善,存在过度放贷冲动,难以有效自身控制不良贷款与风险,省联社对县级联社管理过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较为普遍,有待通过向农村商业银行的改制有效解决农村信用社存在的相关问题。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虽然可能存在资产总量与存贷款等方面的优势,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人员素质、科技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蕴含着较大的风险。这些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改制为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才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构建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虽然在短期内条件并不成熟,但从中长期而言构建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社努力的方向。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三农”问题不断缓解,以及农村信用社本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以及资产质量的持续提高,随着县级农村商业银行的不断构建,尤其是随着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比重的不断下降,将为构建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要求通过完善体制理顺体制,真正构建符合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求的内在机制,切实推进股份制改革,不断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深入防范各种风险,深入推进流程银行建设,有效提升运行效率,不断降低潜在风险,努力消减不良坏账,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切实提升科技管理水平与人力资本水平。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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