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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10年经济改革路径建议

2013年01月07日 10:04   来源:李磊工作室   何 进

  未来10年中国经济改革应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选择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为突破口,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优化产业结构,稳定发展资本市场,推动收入分配改革。

  一、吸取经济改革成功历史经验,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作为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突破口。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能否成功,其关键是选择改革突破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历次经济体制改革都选择财税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都将财税体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导。这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其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政府主导的改革,每一次政府主导的改革都涉及到政府与市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分配关系,按照实际情况理顺这两个关系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和关键。这两个关系没有理顺,推动其他经济体制改革就失去财政基础。其二,税制改革对筹集足够政府收入、推动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税制改革解决的是区域间、行业间、个人间的一种分配关系。市场化取向的税制改革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财税体制的基础。其三,财税体制改革先行可以为其他领域经济体制改革提供经验教训。

  未来10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首要问题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国经济改革正步入“深水区”,政府应避免过多干预市场、过多参与市场、扭曲市场正常行为,更应避免采取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和基本法则的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市场是主导,政府应服务市场,政府应从属于市场。政府控制经济资源过多,容易造成腐败和权力泛滥,容易造成官僚主义以及个别人利益和部门利益至上的不良风气。未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正确划分政府和市场边界,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真正建立“小政府、大市场”的经济运行模式。无论采取什么方式改革,无论选择何种路径改革,这个基本目标不能改变。

  未来10年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确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具体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构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从长期看,地方政府可买卖的土地是有限的,地方政府依靠卖地获取财政收入难以持续,而且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财务风险正在逐步加大,未来地方政府必须依靠构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获取收入。构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的核心是选择主体税种。房产税是地方税体系主体税种的不二选择。此外,在地方税体系完善中,应适时开征遗产与赠与税。二是适当赋予地方政府地方税立法权。在由中央确定地方税体系框架、税种构成以及税率上下限的情况下,赋予地方政府地方税立法权。这方面的改革可以选择深圳作为试点城市。三是正确划分国税与地税征管范围。按照现行税收征管体制,一部分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归地税部门征管,另一部分归国税部门征管。相同的税种两个部门管理,不利于节约征税成本,应将其统一到一个部门征管。四是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范围。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厘清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范围。全国性公共商品由中央政府供给,地方性公共商品由地方政府供给。五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应扩大专项转移支付比重,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过大,或会导致地方政府消费性支出超出合理范围,甚至引发腐败行为。

  二、继续选择渐进式改革路径,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能力,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水平提高应与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产业结构优化进程、城市公共商品供给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等相适应。城镇化水平提高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提供足够城市就业岗位;二是扩大教育覆盖面和提高教育水平;三是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其中包括住房等;四是具有相应公共服务。在上述提高城镇化水平几个条件中,核心是就业问题,即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城市是否具有足够就业岗位提供。这方面可以吸取英国当年提高城市化水平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经验。历史上欧美发达国家都经历过提高城市化水平的过程。作为工业革命先驱的英国在解决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方面比较成功。英国政府采取的措施是实行短期速效措施与长期稳定政策相结合。

  加速城镇化,中国应借鉴英国当年的经验,尽快制定颁布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法”,从法律层次上稳定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后的就业问题。围绕提高进城农民生存本领,中国需要大幅提高基础教育与技能培训覆盖面,尤其是对农村地区居民。此外,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必须继续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中包括一些传统产业,但同时应对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技术”性融合和提升,提高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附加值。城镇化水平提高需要大幅提高城市公共商品供给规模,而要达到这个要求,需要大力提高地方政府收入水平。从这个角度也再次证明未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将分税制财政体制作为突破口,逐步提高地方政府收入水平。

  三、稳步推动资本市场相关制度改革,提高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刺激居民需求增长。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或财富水平,必须稳定资本市场发展,在相关制度设计和改革方面应充分考虑普通股民利益。进入2012年以来,中国股市指数大幅下挫,大多数股民亏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居民消费需求,因为,中低收入者是消费需求的主力军。中国股市一直未解决的一个突出矛盾是,原始股东与大股东从股市中获取巨大收益,而同时另一方面大量普通股民亏损。这个矛盾必须从股市制度彻底改革加以解决。近些年,中国基尼系数逐步上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呈现趋势化,上述股市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其中一个影响因素。中国股市低迷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国内外经济形势欠佳以外,股市相关制度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比如新股发行市盈率过高。

  不仅应从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这个角度认识股市制度改革、股市发展的重要性,还应从加速城镇化水平这个高度认识其重要性。因为在城镇化进程中,需要进行大规模包括交通设施建设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股市可以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能源等行业的企业发行上市,帮助其筹集资金。

  改革股市相关制度,促进中国股市稳定发展,已成为未来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以及股市扩容等方面制度应明确适度和增量约束原则,股市“增量”发展应纳入包括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等多部门共管范畴,严格限制单一部门盲目扩张股市“增量”权力;二是大力发展债市,并支持企业境外上市筹资;三是逐步改革新股发行体制,并限制高市盈率发行;四是改革股市税收制度,对大小非减持获取的收益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税收待遇,依据持股时间长短采取累进税率征税制度;五是尽快设立平准基金,稳定股市运行,防止股市暴涨暴跌,维护普通投资者利益;六是制定更为严格的打击股市操纵行为制度,提高震慑力。

  四、继续发挥深圳改革“排头兵”作用,推动经济改革向纵深领域挺进,使深圳成为新一轮经济改革的“新示范”。深圳在新一轮经济改革中应继续承担起改革的“领头”责任,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提供样本、提供示范,成为综合改革实验区和社会主义法制示范区。

  深圳未来应积极推动四个方面的改革。第一,率先推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香港财政管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科学规范的、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法则的财政管理制度。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深圳在发展观念、治市理念、城市文明状态、市民素质以及公共管理等方面都具备先进性特征,深圳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应向香港学习,以香港财政管理制度为蓝本,基本借鉴香港财政管理制度和模式。而且,深圳财政投入应注重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均等化,加大对深圳“落后”区域的倾斜。第二,率先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全国提供示范。深圳应率先推动财产税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率先实施各种补贴政策并建立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对国有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施双重调控。第三,深化资本市场方面的制度改革。深圳应尽快借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这个平台,学习和借鉴资本市场国际先进管理和发展经验,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探索出一种新模式。第四,有效解决市场主体问题,正确处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关系问题。深圳应继续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提高民营企业的地位和份额,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应将国有企业的主要经营领域限制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

  (作者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慕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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