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民权益保护敲响警钟 专家认为应让其拥有更多权利空间
2009年05月12日 06:55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我要发表评论
]
[
推荐朋友
]
[
打印本稿
]
·
机构预测明日大盘走势
·
独家:每日A股数据精粹
·
析中国龙投资组合样本
·
股市实时行情数据一览
·
每日股市交易提示一览
·
证券报纸每日机构荐股
·
火车实名购票断了黄牛财路
·
广发基金:五大行业浮现机会
·
虫草价疯狂 何以超黄金
·
九国评级遭降 欧债危机升级
·
泰康人寿保费首现负增长
·
农超对接"平价蔬果"上市
·
中信证券去年净利125亿
·
基金实时行情资讯一览
·
封闭式基金折价率排行
·
财经各类知识技巧汇总
·
证券机构分析文章一览
·
证券分析师看市有话说
·
理财师解读理财那些事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伴随着国内基金业的迅速膨胀,“店大欺客”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如果不对这种现象进行遏制和制度上的进一步规范,未来的境况将会让人担忧。
统计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国内基金业总规模超过2万亿元,已经发展成为规模和影响力非常庞大的行业。
“红利处理应由投资者自己决定”
记者注意到,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总部在上海,北京、深圳设有分所)高级合伙人李健近期在媒体上公开表示,在基金合同的收益分配条款上,投资者容易混淆“年度可供分配收益”和“期末可分配利润”两个概念。
他举例说,近期关于南方稳健2号的分红讨论中,有人提出南方稳健2号2007年的年报中披露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7.35亿元,据此认为该基金的年度分红额不应该低于该数字的90%。然而从会计计算角度看,南方稳健2号2007年度的分红金额应为该基金在这一会计年度内累计的“已实现净收益”,即该基金截至2007年末通过投资收益、股息、利息收入等方式实现的累计净收益。
按照这位律师的说法,开放式基金分红与否与是否保护了持有人的利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开放式基金分红,其实质就是把基金净值中可分配收益的一部分以红利方式分给投资者。通过分红而来的收益,本身就是基金净值的一部分,分红后基金净值会自动除权,持有人的总资产并不会因为分红而增加或减少。“基金分红行为的本身,并不能为投资者带来额外利润。”
针对这一提法,张远忠律师反驳称,“年度可供分配收益”和“期末可分配利润”并不是问题的本质。根据南方稳健2号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基金公司的义务是:向投资人分现金,投资人的权利是获得现金。此时,基金公司不能说,分红对你(基民)没有实际意义,我不分红。当可分配利润形成以后,这些利润就是基民的共同财产。在基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基金公司是无权处分他们的财产的,哪怕主观上的确是为了基民的利益。更何况基金公司的擅自处分行为已经在客观上造成了基民的巨大损失。
“在红利分配以前,基金公司对红利部分只具有保管义务,在未经基金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处分该‘保管财产’。”张远忠说。
全球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美国普信集团副总裁林羿表示,美国公募基金业对分红的惯常做法是,根据美国的法律规定,基金投资获得收益后要进行分配的红利,是不是再投资,完全由投资者(即基金持有人)决定,不能由基金管理公司决定。他表示,国内应该在立法上让基金持有人拥有更多的权力空间。
“损失未赔不能向持有人收管理费”
基金公司不分红或不按时分红不仅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更重要的是,违背了基金契约,损坏了市场诚信,这种情况在国内基金业不乏例子。16只基金(如下表)由于没有按合同及时分红,在其后的股市大跌中全部亏损,2008年亏损总额超过900亿元,抹掉了之前两年800多亿元的可分配利润。
我国《信托法》第36条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一位监管系统的权威人士对此表示,“根据这一精神,基金公司如果由于决策不当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在赔偿没有彻底完结之前,就不应向持有人收取管理费。”
《基金法》第9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上述专家表示,这个规定就要求基金公司谨慎投资、珍视持有人利益,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时履行分红义务。
这位权威人士进一步表示,投资者可以用自己的经验和常识来判断,那就是公司是否把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具体表现在:好的基金公司始终把自己置于投资者的监督之下。例如,公司产品的招股说明书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的产品、是否有明确的投资理念、方向和标的,是否有严格适当的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和风险控制手段,以便让投资者在未来能够有效实施监控。同时,公司能否始终做到合规经营。如果一家公司丑闻不断,那这个公司肯定不是一个好的基金管理公司。
同时,公司是不是公平对待所有的投资者也是判断公司好坏的一个尺度。好公司的各类型基金的表现应该都在所属类别基金中的前列,不会出现一只基金特别好,其他基金特别差的现象。另外,在投资者服务上,公司是否真正在为投资人利益服务。比如,是否主动地把产品的风险全面、准确地告诉投资者,而不是一味向投资人推销产品,采取各种不规范的营销手段扩大资产管理规模。
“基金公司可以破产或倒闭”
“由于基金管理人失误,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到损失的时候,维权的办法很多,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也可以把相关情况向监管层来反映。”上述监管系统的权威人士表示。
他进一步提出警示说,在基金公司由于判断和决策上的失误,从而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的时候,除了将损失进行补偿(利用注册资本金和收取的管理费等)之外,还有一条路径可以选择,那就是破产或倒闭,藉此可以强化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在基金公司破产或者倒闭的时候,应将所管理的基金转交其他基金公司进行管理,这样就不会对基金投资者带来进一步更大的损失。
“南方基金公司‘分红门’事件为我们提出一个现实的问题:即便南方公司用自己的全部资产赔偿基民,也不足以弥补基民的巨额损失。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基金管理公司(不仅仅指南方基金公司)与基民之间收益/风险的分配比例是不公平的。而这种不公平的根源在于基金公司自有资金与所管理资产的比差过于巨大。”张远忠表示。
以南方基金公司为例。南方基金公司仅有注册资本1.5亿元,但其管理的资产超过千亿元(2006年近1000亿、2007年2300亿元、2008年1500亿元。数据来源于基金年报)。从南方稳健成长2号收取的管理费共约5.6亿元(数据来源于基金年报)。截止到2008年年报报告期,南方基金公司(16家开放式基金、2家封闭式基金)共收取管理费约53亿元。如果按管理费占基金公司资产来源的80%算,南方基金公司的总资产约66亿元。但这还没有扣除公司管理成本以及股东分红部分。
张远忠律师表示,基金公司自有资产、注册资本与管理资产的比差是如此之大,而基金公司又是有限责任公司,一旦基金公司违法或违约造成基金财产或基民重大损失时,绝大部分风险实际上转嫁到了基民身上。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将保险制度引进基金领域,建立基金公司责任保险制度。一旦基金公司造成基民损害,可以由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赔偿基民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基民后可向基金公司追偿。
对此,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表示,这种将保险引入的办法,属于一种补救性措施,对问题的解决是有帮助的,而且有助于加大对基金管理者的监督。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基金公司自身上面,加强对其运作的监管和对风险的防范。“在目前基金公司总体治理缺位的情况下,基金投资者应当有效参与到公司管理当中去。”
(责任编辑:林磊)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基金定投在三种环境下有相对优势
2009年05月11日
·
国海富兰克林陈明月:把体验式服务升级到底
2009年05月11日
·
周期行业配置高基金涨幅居前 波段投资者持指数基金
2009年05月11日
·
新任基金经理公告缺关键信息 热炒长城久嘉或有风险
2009年05月11日
·
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基金仓位下调 华夏策略逆势加仓
2009年05月11日
·
一季度重仓工行建行基金分别为31只和20只
2009年05月11日
要闻导读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企业资不抵债认定标准
·
国务院出台支持河南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
·
北京上海等地黄金周楼市惨淡 购房者仍选择观望
·
十一黄金周全国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达6962亿
·
前三季A股半数散户亏超30% IPO融资致股灾来临
·
惠誉国际下调意大利和西班牙的主权信用评级
·
[财经名博秀]
马云收雅虎最大障碍是政治因素
·
辞职员工曝GUCCI门店虐待员工致多名孕妇流产(图)
·
不知不觉成“卡奴” 信用卡有多少收费不为人知
·
月入2万的保险营销员的一天 客户是“泡”出来的
·
【
合作专栏
】纺织服装板块上市公司周周看
·
CE大本赢(软件说明&下载)
银行T+0理财品受青睐
网友评论
目前已经有
条评论
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经济网新闻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经济网发表的言论,中国经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新闻跟帖管理员反映。
商务进行时
·
日韩终结货币互换协议
·
债市元气缓步恢复
·
黄金价格跌穿1300美元
·
新三板扩容尘埃落定
财智人生
更多
“夫妻店”如何避风险
“买房梦”破灭的样本
揭“豪门女婿”身价
“中国大妈”赔了
·
保护车辆可加保自燃险
·
人民币中间价连跌5天
·
医药股弱市不弱
·
贵金属投资或迎转机
·
上海大众骗补事件发酵
·
别把退休年龄过度经济化
·
二维码:“扫”出食品来路
·
浙江春茶销售逆势增长
·
临桂旅游做足“山水文章”
财界奇闻
更多
微信开通在线支付
“致青春”消费高涨
股票式茶叶你敢买吗
股民最怕"夫妻上市公司"
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
基金
>
基金滚动报道
> 正文
中经搜索
·
财经大数据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
基金人物秀
·
中经即时解盘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中国日报网
国际在线
CNTV
中青网
中国台湾网
中广网
中国西藏网
中新网
中工网
光明网
百度
新浪
搜狐
网易
凤凰
腾讯
和讯
友情链接
国家机关
地方政府网站
地方新闻网站
媒体网站
中央企业
金融机构
热点网站
财经网站
电子商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