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上交所:进一步提高自律监管针对性

2013年06月22日 07: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21日表示,下半年在自律监管中,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上交所表示,首先是强化责任人的认定,将责任落实到人。在处理公司等法人违规行为时,进一步“强化”对个人责任的追究,并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和具体情节,注重责任认定的精确性和差异化。

  其次是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强化执法”的监管理念,进一步丰富监管措施的类型,并区别违规的不同情形,将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与责令参加培训、撤销任职资格、撤销直通车业务资格等监管措施同时使用,深化执法的层次性、差异性和威慑力。

  第三是结合《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发布实施,在明确处分的标准、原则、程序的基础上,尝试在更大范围建立类型化的处分标准,总结同一类型违规行为的主要特点,确定一般处理标准和从轻或从重情节,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的公平性。此外,优化纪律处分的流程,提高监管执法的及时性,努力做到发现违规行为后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及时处理,提高惩戒的威慑力。

  今年年初至6月18日,上交所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中,针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违规失信行为,共做出了32份监管措施决定、23份纪律处分决定或意向,共对134名董监高、27家上市公司、10名股东予以了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其中公开谴责了7名董监高,2家上市公司和1家控股股东,另外,还对103名董监高、14家上市公司发出了纪律处分意向,目前正根据相关流程进行调查核实和反馈审核阶段,并将根据结果及时作出处分决定。

  上交所表示,自律监管紧紧围绕市场违规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自律监管工作,包括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的履行违规,年度业绩预告违规,股东权益变动行为和披露违规,上市公司重大交易行为违规,重大事项披露违规,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违规等。并且针对违规频率高的业绩预告违规和权益变动违规,建立起了类型化的处分标准,保证了同类案件得到相同处理。


(责任编辑:向婷)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