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但不同人群待遇差别较大。这种差别是如何形成的,到底有多大,怎样才能弥合?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从1985年起(少数地区从1984年起),各地纷纷开展了重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的试点。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在全国建立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由此,逐步形成了养老金的“双轨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王延中介绍,改革开放之前以及改革开放初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退休金基本没什么差别。
“双轨制”形成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并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多数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于退休前在岗档案工资的7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大多在80%以上。
而企业退休职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参照的主要是社会平均工资。由于大批非正规就业和中低收入者的存在,社会平均工资一般低于正规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由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逐渐扩大。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显示,新农保的养老金中位数为每年720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的中位数为每年1200元,政府或事业单位养老金的中位数为24000元,企业养老保险金的中位数为18000元。
专家认为此项调查比较中肯,并同时透露,受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制度影响最大的是先前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工龄,但由于种种原因在从体制内转到体制外的人群,例如企业的高级工程师。
为了弥合这种差距,2005年至2012年,我国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碎片化’的制度必然导致待遇上的差别。”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说,“只有对养老制度进行顶层设计、结构调整,才能从根本上弥合这种差别。”
“下一步,我们将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胡晓义说,“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