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台湾金融监管机构2日表示,已发函同步开放大陆银行、保险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可来台投资证券市场及期货。
两岸监管机构在今年4月1日第三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会议上签署的大陆银行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代客境外理财备忘录(MOU),自6月生效。大陆银行业主管机关所核准的QDII可以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
该项MOU规定,大陆银行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将可经由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投资台湾证券市场,将在备忘录签署后60日内生效。大陆银行业QDII可来台投资的四大类商品,包括固定收益类产品、集合投资计划或公募基金、上市柜股票等有价证券、其他可投资性金融产品。
台湾金融监管机构官员表示,根据大陆规定,大陆保险业主管机关所核准的QDII投资证券市场,不需要签署MOU,所以大陆保险业主管机关所核准的QDII与陆银QDII一起开放可投资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