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更多高档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是完善税制的重要一步,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通过转移支付促进分配公平
近来有消息称,国家将对售价170万元以上的豪华车,加征20%奢侈品消费税。消息虽然未经官方确认,但无论按照税制改革的方向,还是维护社会公平的精神,买豪车交消费税都是理所应当的。
豪华车的轴距一般在3000毫米以上,发动机排量大于3.0升,停车占地,开车费油。对这样的“烧钱”机器,不征消费税,说不过去。
将更多高档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是完善税制的重要一步,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通过转移支付促进分配公平。
今年年初公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指出,要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作为政府调节生产消费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手段,征收奢侈品消费税目前被各国广泛采用。比如美国规定,对售价超过3万美元的汽车加征10%的奢侈品税。瑞典的消费税一般是20%至25%左右,对政府不鼓励消费的一些商品,如奢侈品等,其税后价格可能会翻几番。
当前,我国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让“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是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2011年9月,我国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这初步体现了让低收入者少缴税的精神。另一边,个人所得税所实行的累进税率虽然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缴税的原则,但是,由于现金交易的大量存在,个人收入来源多样化,财产登记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共享系统建设不够健全,税收征收过程中难免出现“灰色地带”,这为监控高收入人群真实所得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从目前税务部门税款征收的情况来看,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依然占据个人所得税收入的绝大部分。
所以,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对高收入者所征的税还是比较少,在世界各国通行、主要针对富人征收的财产税,在我国也不大完善。
因此,在未来税制格局的调整上,应更多体现二次分配公平性的功能,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让收入分配改革在税改中深化。
而且,当前我国税收增速持续放缓,但是政府保障民生支出的刚性需求却不断加码。政府过紧日子之余,也要注意开源。通过奢侈税等手段向高消费群体征税,然后通过转移支付,用于民生领域,这样才会让整个税收体制更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