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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案二审李旭利翻供 称受威胁编造买股故事

2013年05月23日 15:02   来源:看世界   毛丽君

基金明星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法获利一案二审开庭。(图片来源网络)

  基金界大佬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上千万站上了被告席,图为一审开庭现场。摄影:陈永良

  今天上午,知名基金经理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在上海市高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继之前承认曾与时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总裁助理的李智君通话买工行和建行股票的犯罪事实,李旭利当庭翻供称系受到审讯人员威胁编造的故事,而他根本不认识李智君。

  此前的一审中,据证监会通报,2009年2月28日至5月25日期间,李旭利曾指令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买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两个月时间,获利1000余万。

  而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7日,李旭利指令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国强”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蓝筹基金买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于2009年6月份悉数卖出。两个月时间,上述两只股票的累计买入金额约5226.4万元,获利总额约为1071.6万元。

  对于这一震惊业界的、被认定为主要犯罪事实的“老鼠仓”案件,李旭利在二审中当庭翻供,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陆姓刑讯员曾对他多次威胁,称如再不承认事实就羁押他其妻子。由于担心妻子被采取强制措施,担心孩子失去亲情,他编造了与时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总裁助理的李智君通话买工行和建行股票的故事,事实上,他根本就不认识李智君,之前的证词是在恐惧的状态下配合警方做出的不真实证词。

  一审中,对于这段“事实”,李旭利曾作出这样的供述:作为基金从业人员,他曾经炒股,但2008年上投摩根唐建“老鼠仓”事件后,他就不再买卖股票。直至2009年4月6日,李智君给其太太打电话,询问是否要买股票。尽管李旭利一直表示自己不合适买股票,但在对方请求帮忙“做成交量”的前提下,他通过电话示意李智君可以买一点工行、建行的股票。言下之意,直至2009年5月李旭利从交银施罗德离职,想用自己的账户买股票时,才发现买入了价值5000多万元的工行、建行股票。

  但从数据上看,4月3日至9日期间,李旭利管理的蓝筹、成长、精选基金大量买入涉案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4月7日,李旭利私人控制的证券账户买入金额超过5000万元,至6月16日卖出,获利899万余元,并分得银行红利172万余元。

  2012年11月23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李旭立案作出判决:一、被告人李旭利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八百万元。二、违法所得人民币10715742.36元予以追缴。(毛丽君)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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