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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拓因老鼠仓判3年罚600万

2013年03月29日 07:44   来源:京华时报    敖晓波

  迄今“老鼠仓”获利金额最高“基金硕鼠”的判决结果出炉。记者昨天获悉,近日上海一中院就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郑拓“老鼠仓”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郑拓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其前妻及妻妹获缓刑并被罚650万。

  据了解,除郑拓外,同案被告人还包括夏伟红(郑拓前妻)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同案被告人夏伟玲(夏伟红妹妹)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3月至7月,郑拓利用担任交银稳健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交银稳健基金买卖股票的信息尚未公开前,由郑拓本人将需要购买的股票种类、数量、价格等告知夏伟红、夏伟玲,借用夏伟红嫂子名下的账户,先于或同期于郑拓管理的基金买卖相同股票。据了解,郑拓伙同夏伟红买卖股票11只,交易金额4638万余元,获利1242万余元。2012年4月,郑拓等3人被上海市公安局刑拘,同年5月被批捕。


(责任编辑:慕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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