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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法促基金业变革

2013年05月21日 09:45   来源:科学时报   

  据消息人士透露,富国基金总经理窦玉明将转投中欧基金,担任董事长一职,并持有不超过5%的股权,从而成为基金业高管持股第一人。随着新基金法即将于6月1日起实施,允许专业人士持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以及公募基金业务全面向资管机构开放,基金业将进入新变革时代

  窦玉明或离职

  近日,富国基金总经理窦玉明将离任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国际金融报》记者日前通过短信向窦玉明求证时,他并未作出回应。记者昨日再次致电窦玉明,其手机仍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不过,对此消息,富国基金有关人士并未否认。在上周五举办的富国基金论坛会议的间隙,记者偶遇富国基金董事长陈敏,问题还未出口,陈敏就表示:“你问的问题我不能回答。”“那窦玉明离开是什么原因呢?”记者追问。陈敏答:“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理由。”随后,陈敏以接电话为由,匆匆走开。当天下午,网上有关窦玉明离职的消息已经满天飞。

  从目前媒体曝光的消息来看,窦玉明离职后的下一站将是管理资产规模百亿元左右的中欧基金,这与富国基金的近千亿规模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不过,引人关注的是,中欧基金将给予窦玉明及其管理团队股权激励。至于股权激励的比例,目前尚不知晓。而关于职位,有传言称,窦玉明有望担任董事长一职。

  试水股权激励

  窦玉明的离职离不开一个关键词——股权激励。

  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呼声由来已久,但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随着今年6月1日新《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将放开,有望改变基金业的发展格局。

  据悉,新基金法降低了基金公司主要股东门槛、放开了股权激励,将基金公司主要股东的要求从2003年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下降为“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同时新基金法还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这意味着允许专业人士担任主要股东。

  作为配套规则,5月17日证监会公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专业人士担任主要股东,即持股比例在25%以上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担任持股5%以上的非主要股东,应当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对基金公司股东的门槛大为降低。

  上海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代宏坤认为,实施股权激励能体现专业人才对于基金公司发展的作用,能激励专业人才充分地发挥作用,不过,也有可能带来部分管理人员流动。可以预见的是,会有更多的基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这是必然的趋势。

  改变行业格局?

  一直以来,人才流动都是制约基金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了股权激励之后,基金行业能否迎来新春天?

  好买基金首席分析师曾令华在昨日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监管层鼓励基金公司上市,上市就意味着股权激励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一个好的资产管理公司不能总是当人才的“黄埔军校”,只有解决股权激励问题,才能有效缓解基金管理行业优秀人才流失的问题。

  不过,万博资产管理马永谙认为,5%的股权激励并不能根本上改变当前的格局。

  “股权激励对基金行业只会有一些微小的改变。基金高管从高级打工仔向股东转变,这是一个好现象。只不过,在目前这种持股结构限制下,想有大改变很难,高级基金从业人员倾向于自立门户的这种大趋势得不到改变。”马永谙说。

  曾令华认为,资产管理行业本就是个以人为本的行业,原来的股东其实只是出资方,对基金管理的贡献很少。此前基金牌照“一照难求”,但是随着基金牌照的放开,专业人才的作用凸显,也为基金业股权激励铺平了道路。

  此外,今年6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券商、保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甚至一些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PE)和创业投资管理机构(VC)都将获得发行公募基金的资格。证监会在年初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于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上述各类机构开展公募业务的细则,降低了各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业务的门槛,这也意味着基金管理业务将进入全面开放时代,有利于市场良性竞争。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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