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鼎晖称信誉遭恶意损害 将起诉邹宗利

2013年05月20日 17: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2013年04月26日以《社保基金“中枪”成被告凸显信息公开尴尬》为标题,独家报道了鼎晖总裁焦震被指“跳单”事件升级一事,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和关注。5月20日下午,鼎晖投资就报道中提到的有关疑点重重的“跳单”事件一事,向本报发来声明。鼎晖在声明中表示,邹宗利自2012年开始侵害鼎晖投资商业信誉,无端臆测鼎晖投资错失对其作为中间人介绍的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进行投资,并制造“给社保基金和其他投资人造成24亿人民币损失”的有悖客观事实的言行。就邹宗利虚构事实、诋毁名誉、侵害商业信誉事宜,鼎晖投资正在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鼎晖投资相关负责人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准备起诉邹宗利。以下为声明全文:

  鼎晖投资就邹宗利侵害其商业信誉事件的回应

  邹宗利自2012年开始侵害鼎晖投资商业信誉,无端臆测鼎晖投资错失对其作为中间人介绍的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进行投资,并制造“给社保基金和其他投资人造成24亿人民币损失”的有悖客观事实的言行。日前,邹宗利将矛头指向鼎晖投资管理的人民币基金有限合伙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简称全国社保),对其提起诉讼,制造全国社保使用资金不当的言论。

  鼎晖投资特此回应:

  一:“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不在鼎晖投资管理的“全国社保所出资的人民币基金”投资范围,不存在全国社保利益受损

  鼎晖投资目前管理的“全国社保出资的人民币基金”投资范围界定在:对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主要运作资产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的股权投资。

  鼎晖投资一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约束,严格遵循与出资人的协议,尽职尽责。故所谓的“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根本不在鼎晖投资管理的人民币基金投资范围。

  同时,邹宗利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基金的来源、用途和回报率的说法均是错误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非“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邹宗利在其微博中所谓的“年化收益率1.8%、跑输通胀”,指的是各地社保机构日常收支的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和运营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用于未来社保保障的储备基金,与“地方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用途均不同。

  二:鼎晖投资未投资“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

  “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在风险,回报等方面的综合考量,不符合鼎晖投资的投资标准。因此,

  鼎晖投资初步筛选完项目后,做出了不适宜投资的决定。之后,鼎晖投资没有继续介入此项目。鼎晖投资旗下各基金在此项目中没有投资,也没有任何利益。

  鼎晖投资在2012年9月已向投资人做过正式的澄清和说明。

  三:邹宗利应以合法合规的方式了解事情真相,不要再恶意损害鼎晖投资的商业信誉

  邹宗利与中铁资源签订中间人佣金协议,未与鼎晖投资签订任何协议。她应通过正规渠道合法合规的了解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的投资人情况,不应妄加臆测,牵扯无辜。

  邹宗利号称的中铁资源在香港总体上市后的30亿人民币回报纯属虚构和不负责任的猜测,并无事实依据。

  四: 鼎晖投资正在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来,邹宗利频繁在其“在水一方风铃草”新浪微博上发表短微及博文,贬低鼎晖投资社会形象,侵害鼎晖投资的商业信誉,给鼎晖投资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基于邹宗利虚构事实、诋毁名誉、侵害商业信誉事宜,鼎晖投资正在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鼎晖投资将坚持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和被投企业不断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尽心尽责,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出,包括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鼎晖投资


(责任编辑:康博)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