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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拖欠银行贷款 可由保险公司赔偿

2013年05月09日 14:59   来源:中国青年报   程行欢

  

  前往广州民间金融街办理小微贷业务的企业和个人,有了新的融资保障。日前,广州市金融街首批引入35家民间融资机构、金融集团分支机构,其中人保财险进驻,主打信用保证保险,包括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以及个人信用保险等。

  “相对于传统的贷款担保,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成本更低、保障更高,是扩展融资渠道、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门槛的有效方式。”人保财险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保证保险是个人以及中小企业降低获批银行贷款准入条件的有效手段。以贷款保证保险为例,私营企业主希望获得银行小额贷款时,往往资质信用等级普遍较低,而购买这份保险相当于保险公司为其提供融资信用保证,一旦在保险期间投保人拖欠款项,则视为保险事故发生,将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合同责任承担赔偿。

  对于个人小额贷款来说,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非常具备实用性,在发生意外身故、伤残和烧伤时能够获得赔付。不过,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将被列为第一受益人,在偿付了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贷款本金余额外,剩余的部分可以由合同指定的其他受益人继承或获得。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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