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新政发威 房企4月销售环比普降

2013年05月08日 09:5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受政策细则落地的影响,4月楼市成交“踩刹车”,房企销售业绩环比普遍下降。中原地产数据显示,目前已披露4月销售业绩的16家房企销售额共计476.13亿元,较3月下降了17.3%。业内人士表示,楼市新政效果正在逐渐显现,二季度开发商预期或将下调。

  陷入观望期

  3月底集中出台的楼市细则,让房地产市场供需双方均陷入了“观望期”。受此影响,楼市成交量出现下滑,房企销售增长势头也有所放缓。

  统计显示,已经披露4月销售业绩的16家房企中,有12家销售出现环比下跌。万科4月实现销售面积110.7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23.8亿元,分别环比下降12.97%和18.55%。华润置地4月销售额为44.3亿元,环比下降34.4%。世茂房地产4月合约销售额为46亿元,环比下降27.6%。公司4月的平均销售价格约为13485元/平方米,3月份则为12476元/平方米。此外,合生、绿城、碧桂园等房企4月销售额均出现环比下跌。

  “从4月开始,楼市销售整体有所回落。而3月份大部分房企都在冲刺业绩。”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3月份各地出现了国五条落地前的“末班车”现象,导致成交量大涨。而4月全国主要城市的成交面积环比下降15%以上,房企销售受到显著影响。

  尽管4月销售“不给力”,但是凭借着一季度的“爆发”,大多数房企前四个月的销售总业绩仍实现同比增长。万科前4月累计实现销售面积482.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56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7.70%和45.47%。融创中国前4月实现合约销售额145.4亿元,同比增长121%;合约销售均价为20700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9%。华润置地累计签约额约231.5亿元,累计签约面积191.2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104.5%和77.2%。

  去库存速度放缓

  由于各地方“国五条”细则开始实施,楼市去库存速度在4月明显放缓。

  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显示,在监测的43个城市中,超过八成城市的成交量环比下降。受此影响,4月重点监测城市库存去化速度明显低于3月,除北京、青岛、宁波库存量减少外,其余城市库存均增加。北京4月库存去化最快,商品住宅可售面积下降10.73万平方米。青岛、宁波库存则分别下降了10.71万平方米和4.81万平方米。

  尽管北京库存量减少,但其根本原因并非成交带动,而应归结于供应下降。数据显示,4月北京商品住宅销售8277套,成交面积为83.81万平方米,环比下降56.6%。

  业内人士指出,楼市新政效果正在逐渐出现。4月份楼市除了不受政策影响的刚需项目依然火热外,其他的改善型需求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张大伟表示,一季度大部分房企销售良好,对调控政策的观望时间也将会较长。但各地可能继续收紧的调控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在下半年会逐步体现,二季度开发商预期将会下调,部分房企可能会采用以价换量的措施来提升市场份额。


(责任编辑:刘佳)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瑰瀣捣閻棗銆掑锝呬壕濡ょ姷鍋涢ˇ鐢稿极瀹ュ绀嬫い鎺嶇劍椤斿洭姊绘担鍛婅础闁稿簺鍊濆畷鐢告晝閳ь剟鍩ユ径鎰潊闁绘ḿ鏁稿ḿ澶愭⒒娴gǹ顥忛柛瀣瀹曟娊濡烽妷搴㈢洴瀹曘劎鈧稒菤閹锋椽姊洪崨濠傚鐎殿喖鐖奸獮鍡涘醇閵夛妇鍘甸梺鍛婂姇瀵爼骞戦敐鍥╃<妞ゆ棁鍋愭晶锔锯偓瑙勬礀瀹曨剟鍩ユ径濞炬瀻闊洤娴风槐锕€鈹戦敍鍕杭闁稿﹥鐗犻幃褔顢橀悩鑼瓘婵炲濮撮鍛村礄閻樼粯鐓忛柛顐g箖瀹告繄鐥幆褋鍋㈤柡宀€鍠栭獮蹇曚沪閻e苯甯块梺璇插閻旑剟骞忛敓锟�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乳粉监管加码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2013年06月21日
  • ·端午黄金珠宝销售趋淡    2013年06月14日
  • ·东安动力5月销售同比下降40%    2013年06月07日
  • ·寿险销售误导 银保渠道占六成    2013年06月01日
  • ·4月全国乘用车共销售144.14万辆    2013年05月10日
  •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