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日前发表学术文章《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升级版概述》。他指出,我国银行业市场机制的完善主要应做三方面工作。一、拆除非审慎性准入限制。二、完善破产清算退出机制以及兼并重组制度安排,打破“大而不倒”传统。三、从两方面冲刺推进利率市场化。
杨再平指出,首先,我国银行业应拆除非审慎性准入限制,尤其是拆除所有制成份或对民营经济成份歧视性限制,让符合审慎性要求的机构或个人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以形成动态充分竞争的银行业市场。
其二,完善破产清算退出机制以及兼并重组制度安排,打破“大而不倒”甚至“小而不倒”的“传统”,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纪律。我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就提出要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但此项议程一直悬而未决。虽然企业破产法涉及金融企业的破产清算,但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特殊性,亟待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模式,建立与《破产法》相衔接的、对有问题金融机构实施接管、重组、撤销、关闭清算的制度。同时,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权益。
其三,推进利率市场化,让竞争性供求决定价格,并以市场化价格信号引导进而驱使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各类客户提供“价廉质优”的金融服务。我国利率市场化起步于1996年,到目前已有16年历史,最后冲刺点有二:一是贷款利率下限,二是存款利率上限。完全利率市场化境界有四:一是金融市场交易主体对利率具有决定权;二是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等由市场交易主体自主决定;三是货币市场利率构成市场利率的基础;四是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市场利率,间接影响市场利率水平和结构。
原文地址:http://blog.china-cba.net/yangza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