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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专营权收入终获认可 资产证券化又进一步

2013年05月07日 16: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拖了整整一年,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0820.SH)关于大连路资产证券化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终于得到证监会的核准。

  隧道股份5月3日晚间公告称收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BOT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复,证监会核准计划发起人设立隧道股份BOT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发售相关资产支持证券。同时要求在批文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启动相关资产支持证券的销售工作,逾期未启动的,该批复自动失效。

  随着政策对资产证券化的支持不断推进,基建项目资产的盘活找到了更多机会。隧道股份尝试将公司大连路隧道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作为基建类公司来讲,这样的尝试为中长期发展过程中投资项目提前退出找到合适的方法。

  该项目的意义在于,这是国内第一只以BOT项目的应收专营权收入所形成的债权作为ABS的基础资产,而此前在应收专营权收入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作为证券化资产一直处在模糊地带。

  原始权益人(融资方)

  根据历史公告,隧道股份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拟以项目公司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收专营权收入为基础,设计资产证券化方案。

  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隧道股份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上海大连路越江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运营,为大连路隧道项目公司。上市公司隧道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公司分别持股65.25%、10%、24.75%。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8年,其中建设期3年,项目公司享有政府授予的对大连路越江隧道工程项目的经营权25年。

  大连路越江隧道项目总投资16.55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即注册资本金共计5亿元,其余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以经营权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融资11.55亿元,贷款余额为7.05亿元。

  ABS基础资产

  本期拟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大连路隧道专营权文件”中约定的2012年10月20日至2016年7月2日间,每年合同规定的应收专营权收入扣除隧道运营费用后的合同债权,涉及基础资产金额合计约5.52亿元。(拟筹措资金部超过5亿元,在专项计划的存续期内,隧道的维护管理依然由上海上隧实业公司负责)

  根据项目公司与上海市建交委签订的“大连路隧道专营权文件”中约定,上海市建交委每年以补贴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16,388万元,每年的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分别支付年补贴的1/4,即4097万元;每年的12月20日支付年补贴的1/6,即2731万元;次年的1月20日支付年补贴的1/12,即1366万元。项目公司自2003年进入营运期后每年收到政府补贴运营收入为16,388万元。

  据悉,“大连路隧道专营权文件”中约定的每年补贴额为16,388万元,基础资产涉及4年,16,388*4=65,552万元,减去预计的隧道运营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385万元)后为55,167万元,约5.52亿元。

  计划发起人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计划的发起人,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融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4年,且可根据需要设立不同期限的产品。

  同时该计划的综合融资成本预计不高于项目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实际发行利率按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而定。

  隧道股份通过该项目筹措的资金拟提前归还项目公司部分大连路工程项目贷款。

  目前来看这样的案例确实鲜见,部分微博用户对此进行了评论:

  @叮叮的爸比:经营权上设置了质押的情况下,将未来的专营权收入作为基础资产。这个尺度可比我们的要大!

  @Raymond_WWJ:这个经营权收入其实就是财政补贴收入,以此对财政形成债权

  @张三金子:利率不超过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募集来的资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低利率还是挺有吸引力的

  @兴业水月之淡远:这么小的规模,券商不赚钱了,看来销售问题还是个大问题,这东西可不好卖

  @heshifu:这是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项目中,第一单存在质押情形的吗?(来源:老虎财经)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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