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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修改《消法》 应挠到消费者痒处

2013年04月26日 09:24   来源:湘财证券   

    陪伴中国消费者将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终于要首次修改了,这自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20年,中国的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的消费习惯、消费方式也发生了巨大改变,修改《消法》,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广大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消法》的确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坦率地说,这些年来,关于这部法律的争议也不少,主要集中在“实际操作性不强”、“消费者举证困难”等,索赔艰难、个人信息大量泄露、陷入网络购物陷阱,很多人都遭遇过类似的尴尬。

    目前从媒体披露出来的《消法》草案信息来看,首修《消法》还是有很多亮点的,比如,消费者遭遇消费欺诈可能获得3倍赔偿,规定赔偿的最低金额为500元,这样对提高消费者维权积极性有一定作用。

    《消法》中拟增加“无条件解除权”,即反悔权,这对经常采用网络、电视、电话购物的年轻人来说,可以说是一把尚方宝剑,无疑会增加消费者信心,而对商家而言,则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妄图通过精美的图片、诱人的广告来麻痹甚至欺骗消费者将可能面临惩罚。

    针对“举证难”问题,草案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突破,这些具体规定一旦有力执行,必将对消费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此外,《消法》草案还引入公益诉讼制度,比如拟增加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法律层面上明确经营者召回缺陷商品的义务,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明确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为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等等,这些条款都是具体而实在的。

    《消法》草案新增的这些条款,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挠到了消费者的痒处,的确让人充满期待。但也有网民表达了他们的担忧:乍一看,我们心花怒放,终于可以“收拾收拾”那些黑心商贩了,但实际可执行性有多大,还得观察!

    是否具有可执行性,这是困扰中国消费者多年的问题,立法者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实践中仍然显得模糊,比如“欺诈”,这个具体如何定义?还比如商品质量检测的门槛太高,收费太贵,取证太难,这些问题如何解决?

    新《消法》最终能否挠到消费者的痒处,还要看在执行过程中能否抠到商家的痛处,并不是说买家和商家天然就是矛盾的一对,但在利益面前,法律的底线是唯一可以度量和依靠的标准。

    期待修改后的《消法》能切实守护消费者的利益,增加消费者信心,能够给亟须拉动的经济引擎添加燃料,注入动力。王方杰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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