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证监会系统已成立证券法修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而且修改思路建议已形成,将为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提供专门制度安排。
初步形成的修改完善证券法的思路建议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完善证券品种范围规定。其次,完善证券公开发行制度。要立足于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信息知情权,合理设定公开发行条件,落实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要求,简化许可审核程序,强化事后监管执法,进一步改革公开发行制度,为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提供专门制度安排。
在完善退市制度方面,主要表现在,要调整以连续亏损为核心的退市标准,回归不再符合上市条件,不再具有相应流动性要求,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现实损害的企业,应当退出相应层次市场交易的退市制度本义。同时,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特点,健全完善绩差公司和危机公司退出市场、重整再生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退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