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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代表委员建议修改《证券法》

2013年03月12日 07:05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两会报道组 朱宝琛

  “《证券法》修改应该列入人大立法议程,要适应当前市场形势,目前有很多方面需要修改。”对于记者提出的关于修改《证券法》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做出上述回应。

  实际上,关于修订《证券法》的呼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尤为高涨,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等在内的多名代表委员提出相关建议。

  桂敏杰表示,自2005年《证券法》修订以来,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不断扩大,证券公司及上市公司的质量也逐步提升,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他建议尽快启动《证券法》修改程序,开展相关调研,其中要对证券公开发行制度、证券私募监管、债券市场发展、场外市场建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以及市场对外开放等主要影响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修改完善《证券法》的基本方向和重点内容。

  陈东征表示,资本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市场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证券法》修改是必然的。

  欧阳泽华则联合了6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议案,建议将《证券法》修改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今年立法计划。据了解,建议从十四个方面重点修改完善《证券法》,包括扩大法定证券种类的范围、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股票发行市场化机制等。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与运行基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证券法》已经愈发地表现出与市场实际发展不相适应,修改工作迫在眉睫。”欧阳泽华表示,同时,应该完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证券法律专业化水平,实现立法技术精细化,增强条文的实用性、严谨性,提高《证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除了证监会系统的委员和代表呼吁要对现行的《证券法》进行修改,还有不少来自企业界的代表、委员也发出呼吁,建议修改《证券法》。

  “现行的《证券法》,对于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个别条文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控股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陈爱莲指出,比如现行《证券法》对于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存在两方面缺陷:一是规定不够全面,二是收购成本过高。

  全国人大代表、用友集团董事长王文京建议将修改《证券法》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他表示,这几年,中小板、创业板已经有了突破,但是相对来讲,对利润要求的标准比较高,中小企业融资还有困难,更大的障碍是中小企业融资还得通过非股票形式的债券。应当把债券相关规定做一些调整,支持企业用换股票的方式并购。

  全国人大代表、齐鲁证券董事长李玮指出,《证券法》不适应我国市场发展创新主要体现在“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位存在偏差”、“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执法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六个方面,修改完善《证券法》的着力点包括“完善发行制度,健全直接融资体系”、“强化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保护,创新纠纷解决机制”等。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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