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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难 按揭中的房产可否再次抵押

2013年04月22日 09:25   来源:西安晚报   

    据业内人士介绍,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杭州正在考虑就“按揭房产二次抵押登记”制定操作办法。

    “开展按揭房产二次抵押登记业务,能消除金融、担保机构的顾虑,从而顺利解决创业人员的融资要求。”有担保机构建议,可以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范围内先行开展按揭房产二次抵押登记业务。

    记者了解到,根据《物权法》,房产本身是被法律所承认的抵押物,而对于还处于按揭中的房产,目前也未有法律和行政法明确禁止抵押按揭房产。《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据悉,上海、广州都已经开展了按揭房产的余值抵押登记。

    那么在西安本地,担保机构是如何操作的呢?记者了解到,通常情况下,担保公司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贷款客户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然后将房产抵押在出资人名下。陕西顺仕达担保公司段勇认为,在贷款用途属实的情况下,担保机构对贷款客户心理状态的掌控尤为重要。在业务实践中,担保机构更多是将抵押物看作是贷款客户还款能力的一种体现,尤其是针对只有一套房产的创业者,采用房产租凭更能保障贷款如期回收。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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