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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将心存侥幸者拒于IPO大门之外

2013年04月08日 07:52   来源:金融投资报   

    截至3月31日,IPO在审企业专项财务检查自查阶段的工作全部结束。根据安排,从4月份开始,证监会相关审核部门将对自查报告予以审核。而整个审核过程又包括复查与抽查。IPO在审企业命运如何,将由证监会的审核来决定。

    证监会的审核工作任重而道远。虽然说在IPO自查阶段的最后一个交易周里,有76家IPO在审企业集中撤单,使IPO财务检查自查阶段的撤单公司数量达到123家,但这一数量与市场预期的200至300家公司相比还存在较大的距离。可以说,很多IPO在审企业对这次专项财务检查还心存侥幸。

    如何对IPO财务检查工作把关?让心存侥幸者难过证监会的审核关,使IPO财务检查不至于沦为“吓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游戏,这就要求IPO专项财务检查复查、抽查阶段的工作做得更仔细一些。面对这种艰巨的工作,要完全把问题公司挡在IPO的大门之外,确实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那么,如何将心存侥幸者拒之于IPO的大门之外呢?当然,首先还是需要审核部门把好审核关。除了看材料要仔细外,还要突出重点,比如,那些在过去几年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保荐机构所保荐的项目,或出问题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所负责的项目,或出现过重大造假案所在地区的IPO公司,应作为重点审核的对象,包括进行重点抽查。

    而在突出重点审核对象的同时,难免会有漏网之鱼。对于这些漏网之鱼,有两方面的措施可以予以补救。一是将IPO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与相关材料上网公示,接受社会力量的监督,从中发现问题。同时也将证监会的审核结果及重点抽查结果也一并上网公示,倾听社会意见。以便将更多IPO在审企业的问题在IPO之前暴露出来。二是加大对IPO审核阶段发现问题所涉及当事人的处罚力度。IPO在审企业在审核阶段发现问题,作为企业来说当然是梦断IPO了。鉴于这类企业缺乏诚信,因此可判罚这类企业三年内不得提出IPO申请。当然,更严厉的处罚还是要对准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比如一律取消保荐机构的保荐资格,让保荐机构为自己的渎职行为或造假行为付出巨大代价。若如此,至少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就不敢再心存侥幸了。

    当然不排除还有蒙混过关的,使这些企业最终得以成功上市。这些企业将因此构成欺诈上市,一旦东窗事发,务必从严查处,让其最终也没有好果子吃。皮海洲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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