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回应:先行垫付2200万房款,再由公司向买方追讨债务
针对北京多名业主经中介公司“我爱我家”卖房疑似被骗一事,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28日表示,将启动业主、客户交易保障机制,9位业主未收到的2200多万元尾款将由“我爱我家”先行支付,再由公司向买方追讨债务。
尽管这一举措有助于化解“我爱我家”遭遇的信任危机,但交易背后隐藏的漏洞、问题、责任,依然引发诸多热议。
业主马先生回忆道,去年11月份,自己委托“我爱我家”出售房屋。随后,由经纪人引荐,一名叫“张金凤”的女士出现,称看中了房子,但因限购条款制约无法直接购房,由其家人代购。付款方式上,“她提出现金不足,先支付三分之一房款作为首付,过户后再抵押房产,在3月11日前用抵押款付清尾款。”
然而,伴随约定尾款兑现期限到来,再三催促换来的却是无休止的拖延。“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进套’了。”马先生表示,实际查询后得知,房子早在今年的2、3两个月便分别被“张金凤”抵押给兴业银行和个人,有580万元之多,“贷出个天文数字,却始终拖延尾款,我的总房款才360万元。”
有着同样遭遇的,还不止马先生一个。记者得到的一份含马先生在内的7位业主所售房屋的情况说明显示,7名业主共出售9套房屋,买房代理人均为“张金凤”。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过户后30-60个工作日交接尾款,但至今全部逾期业主却仍未收到尾款,金额总计1830万元。同时,5名业主的房产已被抵押、二次抵押甚至再次倒卖。
事件回放:付首付就过户,涉案款逾两千万
据多名业主反映,交易过程中确曾担心并对交易安全提出质疑,而“我爱我家”业务员的回答,却打消了这种顾虑:伟嘉安捷是隶属于伟业我爱我家的担保公司,业主和前者签的房屋买卖服务保障合同,如交易过程中有问题会担保风险。业主尾款拿不到,担保公司会先垫付业主,以前这种方式已成交数套房,都没出问题。
对于上述表述,胡景晖则予以否认。他表示,具体经纪人做过的承诺,属于业主一方描述,目前暂时无法核实其真实性。而3位涉事经纪人目前已被停职,正在配合调查。伟嘉安捷是公司的合作方,为签约后的买卖双方交易提供后续的服务,如协调买卖双方关系、帮助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等。但担保公司并不承担付款担保,买家不给钱伟嘉安捷更不会代付。
记者调查链家地产、麦田地产等多家中介门店了解到,目前交易过程中均会要求收取担保服务费,一般按总房款0.5%征收,由中介机构自己下属的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手续办理等后期服务内容。“可以这么说,如果贷款批不下来,担保公司会负责,但却不会负责资金监管、垫资问题。”某中介机构负责人赵先生表示。
自己的公司担保自己的交易合同,收了担保费用却无法保证资金安全,不少人把担保服务费看做是中介巧立名目的敛财举动。
来自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的王纪朝回应,担保服务并不等于房产担保合同,没法对交易资金担保,它最大作用在于帮助办理银行贷款。如交易过程不涉及贷款业务,不应强迫收取此项费用。
回应质疑:担保服务,不保资金安全
“卖房疑被骗事件”将京城知名二手房中介公司“我爱我家”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为破解信任危机,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宣布启动业主客户交易保障机制:集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先行支付全部尾款2286.36万元,事后再由集团向买方追偿。
对于“张金凤”以代理人身份购买多套房源的情况,胡景晖称,这名买方购房过程经过巧妙设计,同时提供的身份证明等信息均是真实的,也给我们判断风险带来困难。但需要承认,多名业主过户后仍被拖欠大量尾款,经纪人在对卖房人交易风险提示、风险管控上没及时察觉制止,工作上确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他同时指出,规避资金风险的最佳方案,就是以后所有二手房交易买卖,产权、钱款交割,强制走政府资金监管渠道。现在的规则是,可走政府资金监管,也可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后者往往风险难以管控。
麦田房产市场研究部经理张叶松也认为,防范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应走买方、卖方、银行、中介的四方监管平台。只收到首付就过户,这样的交易确实存在很大风险,而中介经纪人在操作过程中,也应当把告知、提示风险义务尽好。
另据了解,从4月1日起,北京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范围将扩大到11个区县。其中也明确了资金监管的强制性要求,纳入监管范围的交易资金,是网签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方应付给卖房人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委托中介达成交易的,买卖双方必须通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定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来划转交易资金。交易全部完成后,监管账户的资金才能“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