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证券投资,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26日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员向投资者提供上交所市场的产品或相关服务时适用上述暂行办法、上交所其他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这些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融券交易、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证等。
按照暂行办法,会员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包括:了解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持续跟踪和管理;提供产品或服务前,向投资者介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性质、特点、业务规则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上交所可对参与上交所市场交易或者其他业务的投资者设置准入条件。上交所市场的投资者按照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透露,上交所将主要从三个方面全面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新产品、新业务,将在方案设计、规则制定中充分考虑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明确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具体事项;为证券公司、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加强对会员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监管。
与此同时,上交所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对证券公司落实适当性管理工作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证券公司,上交所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