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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黑中介”以抢房源为名行骗

2013年03月25日 08:22   来源:中粮期货   霍仕明 韩 宇

  案发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案发缘由:一名房产中介报警称,被人以共同经营房源为名诈骗

  曾因贪污、诈骗获刑的男子唐某出狱后,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开了一家房产中介。经过一番经营,唐某在周边中介圈子里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信任度。然而唐某却贼心不改,利用人们对他的信任,在短短9个月内,以“扣房”为名骗取多人钱财。直到其中一名受害人发现被骗报案,这起“扣房”系列诈骗案才浮出水面。今日,沈阳警方向记者介绍了这起诈骗案。

  20分钟之内能借到20万

  两年前,有中介经验的唐某来到沈阳市铁西区爱工街开了一家房产中介,但始终没有办理手续,属于“黑中介”。

  随后,唐某与附近的房产中介逐渐建立起了信任关系,之间需要资金周转都能相互帮持。

  “我在爱工街六路到八路的范围里,不用打条,20分钟之内就能借到20万元。”唐某说。

  对于警方查实的“扣房”诈骗,唐某交代,中介在倒卖、出租房屋过程中,低价买入、租入,高价卖出、租出,这“低价买入、租入”就是“扣房”。有时候中介看中了好房源,手里却缺少“扣房”资金,一般都是通过找建立了信任关系的其他中介借款“扣房”,共同赚取差价,如果“扣房”的房源在借款期限内卖不出去,除了返还本金外,还要给被借款人高额的利息。

  由于买卖越做越大,唐某“扣房”数量也越来越多,很多房源都压在了手里,造成了资金短缺,已经无法按时偿还其他中介的“扣房”款以及利息。

  许以高额利息多人中招

  面对眼前的困难,唐某再次选择了犯罪。唐某利用其他中介对他的信任,打着“扣房”的幌子,一房多卖,诈骗多人,用“以新还旧”的方式填补借款及利息窟窿。

  2012年6月,唐某以“扣房”为名找到被害人邢某称,有一个价值53万元的好房源,由于缺资金,想与邢某共同“扣房”,还许下了9万元的高额利息。

  邢某见有钱可赚,便借给唐某33万元。但几个月后,细心的邢某发现,与唐某共同买入的门市房,已经被转卖给了他人,于是多次向唐某讨要33万元的本金无果。邢某找到法院,法院认为这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唐某已涉嫌诈骗,建议邢某报警。

  2013年2月18日,邢某向沈阳市铁西区重工派出所报案,至此,这宗利用“扣房”为诱饵的系列诈骗案浮出了水面。

  警方的调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唐某利用这同一间门市房,居然先后与邢某、吴某等10名被害人“扣房”,骗取钱款达100余万元。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2012年1月至9月,唐某采用同样手法,用多处房源骗取其他被害人16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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