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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堰塞湖”将缓解 重点在保护投资者权益

造假上市公司应直接退市
2013年03月21日 07:32   来源:科学时报   ■ 新华社记者 桑彤 

  在中行原董事长肖钢接任证监会主席之后,悬而未决的IPO“堰塞湖”显然是摆在面前最为棘手的问题,而退市制度能否进一步严格执行,考验着资本市场改革政策的延续性。如何保护投资者权益已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IPO何时开闸放水

  今年1月,证监会史无前例地启动了800多家IPO在审企业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分为3月底结束的自查阶段、4月至5月证监会主导的复核阶段,以及随后的重点抽查。此次核查的重点是企业的业绩变脸和财务造假。

  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IPO申报企业情况表显示,上周新增的IPO终止审查企业达到12家,终止审查数量、密集程度创下2013年以来之最,且这12家企业均为创业板拟上市企业。至此,进入2013年以来,创业板共有32家企业的IPO申请被终止审查,主板及中小板共有9家企业被终止审查。

  随着终止IPO审查企业数量的增多,IPO申报也陷入冰封期。截至目前,已有6周没有新增初审企业。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IPO财务自查将在3月31日前基本完成,然后要进行核查,此后才会考虑启动IPO。

  在分析人士看来,随着3月31日临近,终止IPO的企业还会继续增多。此次财务核查不仅给一批IPO有瑕疵的企业主动撤回材料的机会,以减少上市后企业业绩变脸的情况,也将使IPO“堰塞湖”现象得到缓解。

  然而,新股发行不可能长期停滞,早晚要“开闸放水”,但这个高悬在股民头顶的“堰塞湖”如何平稳泄洪,已成为新任证监会主席面临的首要考验。

  退市制度会否形同虚设

  除了发行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入外,退市制度也面临着如何常规化的考验。

  从2012年来看,最终退市的只有两家上市公司,这无疑与市场的预期相差甚远。监管层在此问题上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妥协,说明改革知易行难。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在新退市制度安排中,暂停上市的复牌标准偏低,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标准也很低。

  资深经济研究人员熊锦秋指出,发行人通过造假向外发行部分股票,部分投资者被挟持,成为阻碍公司退市的“人肉盾牌”,如果担心影响这部分股民利益,不尽快建立造假公司直接退市制度,那么造假上市就有利可图。

  继造假上市的绿大地董事长被判刑后,万福生科也因业绩造假面临退市风险。根据深交所退市规则,如果在36个月内,万福生科第三次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话,那么公司将直接终止上市。

  不少投资者将此次万福生科恶性造假案退市与否视为检验深交所是否严格执行退市规则的试金石。有舆论认为,如果此类典型的恶意造假、欺诈上市的公司仍然能够继续招摇过市,那就意味着,所谓的创业板退市规则不过是形同虚设。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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