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及评级机构的所作所为告诉世人,我们需要这些巨鳄型的机构对监管的法律法规有所敬畏,通俗地说就是要让他们“再也不敢”
当地时间3月18日,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在其发布的第二份金融部门年度回顾报告中表示,世界三大评级机构必须改善其修改银行评级的方式,该机构指责其评估银行的方法缺乏透明度,并要求对他们对相关方法进行更加可靠的内部评估。
“这是继设置银行家奖金上限提案之后,欧盟方面在整顿金融市场以及改革金融监管上的又一努力。”一位银行业内分析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过,对银行等机构强化监管可能需要上升到更高的法规、法律层面,不然效果很可能被‘打折扣’。而且,需要加快推进金融监管改革。”
欧盟发文斥责三大评级机构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在报告中指出,其之所以注重银行评级,是因为评级与政府债务密切相关,也是欧元区危机的焦点。一直以来,标准普尔、惠誉、穆迪这三家国际评级机构在欧债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有人认为,其实正是三大评级机构不断地轮番下调希腊银行及主权债务的评级才最终导致了欧债危机的爆发。
在欧债危机持续发酵的过程中,三大评级机构接二连三改变评级的举动,引起了欧盟官员们的强烈斥责,并要求建立欧盟自己的评级机构,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权威性遭遇了挑战。
ESMA表示,这份回顾报告对穆迪、惠誉和标普这三大机构进行了研究,发现在改变银行评级的方式中,披露和实施的过程存在着缺陷,普遍未充分反映欧盟法规的主要要求。ESMA还提出了针对三大评级机构的补救行动计划。这些机构将须详细列出用于银行评估的所有相关因素、模型、假设和标准。它们还须保存较完善的记录,并改进对其评级方法的内部评估。
穆迪评级的发言人Daniel Piels表示:“穆迪全力遵守欧洲监管规定,并将进一步改进与评级相关的透明度、表现和流程,以配合ESMA对评级行业的持续监督。”“其实,无论是银行还是评级机构,对来自于监管机构或政府的批评始终有着虚心接受的良好态度,然而大多数时候也就停留在这种姿态上而已,真正能对自己痛下‘杀手’的是少之又少。”在上述分析人士看来,“无论是对银行还是对评级机构,建议往往并不管用,真正规范这些机构作为的最好手段是将建议上升至法律和法规层面。”
事后严厉惩罚更为重要
该分析人士进而表示:“对金融机构以及评级机构的监管无非就是事前、事中和事后三步。就事前监管来说,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必须的,而金融危机后,这类法律法规显然存在重新审视、完善以及强化的必要。良好的事前监管就已经能够起到较好的威慑作用,进而一定程度地减少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相对而言,事中的监管是最困难的。如果要做到时时跟进监管,将会产生庞大的监管成本,而且有可能干扰市场正常运行。”因此,上述分析人士认为,“在经历过金融危机的教训以及丑闻的‘洗礼’之后,监管机构最应该在事后监管上加大力度。”
日前,美国参议院出炉了一份针对摩根大通“伦敦鲸”事件的调查报告。为了撰写这份报告,相关人员进行了50多次采访,查阅了9万份文件,在这份长达301页的报告中说,摩根大通一再忽视相关警告。这些警告在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戴蒙于2012年4月13日召开盈利分析电话会议几周前、甚至是几个月前就已经发出。戴蒙在此次会议上驳斥了市场对这一问题的担心,称这不过是“茶壶里的风暴”。该行一位负责风险控制的经理却将这一警告斥为“垃圾”。
而如同穆迪一样,摩根大通对参议院的指责表达了良好的认错态度,但这样的态度估计摩根大通也就只能说服自己而已。
“几百年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世上不存在一种完美无瑕的监管方式,任何监管方式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我们只能尽可能地减少监管漏洞。然而,金融机构及评级机构的所作所为告诉世人,除了指责、罚款,还需要更为严厉的事后惩处措施。我们需要这些巨鳄型的机构对监管的法律法规有所敬畏,通俗地说就是要让他们‘再也不敢’。”上述分析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