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齐鲁证券董事长李玮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统一完善债券市场监管体制和监管法规。
李玮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债券发行市场呈现“五龙治水”格局,由于发行和监管制度相互独立、差异明显,并形成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两个相互割裂的市场和监管体系。债券法制的不统一、监管体制的分散化导致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缺乏有效监管和统一规划,债券市场总体规模较小,影响了资本市场有机整体的形成和发展。
李玮建议,应完善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法律制度。一是统一公司债券监管法制,明确《证券法》作为公司债券基础性法律的地位;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制并在《证券法》中予以明确;三是统一公司债券认定标准,将实践中存在的具有债券特征的各种名目的债券纳入公司债券范围;四是放松行政管制,建立债券发行注册制;五是立足债性特点,修改完善现行公司债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