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峥
2年前的一宗土地交易令海德股份意外陷入了与政府的纠纷泥潭,虽然海德股份几经挣扎,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越陷越深。
3月5日晚,被称为“袖珍”地产股的海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当日收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取消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得资格决定的函》,决定函称“因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第五条约定,经报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公司24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资格,公司缴交的竞买保证金2138.1万元不予退还,并限海德股份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缴交违约金3028.7万元。
将申请行政复议
据了解,2011年7月15日海德股份全资子公司海德置业在缴纳了2138.1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后,以1.51亿元成功竞拍取得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2402号地块。
不过,海德股份随后发现,该地块控制规划指标与土地出让公告的用地建设指标存在重大矛盾,按照该地块的土地面积和容积率指标,可建建筑面积为44499平方米,但参照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指导意见,可建建筑面积仅为35100平方米,两者相差近9400平方米,差距达21%以上,严重影响了该地块的商业开发价值。
为此,海德股份表示曾多次紧急函告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海口市规划局和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解决上述矛盾并要求终止该项交易,退还竞买保证金,相关责任部门虽对规划指标进行多次修改,但仍未解决该地块控制规划指标与土地出让公告的用地建设指标存在矛盾问题。
海德股份称,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未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就该地块的事宜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但政府相关部门未做出回复。
对于政府方面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缴违约金的行为,海德股份表示,公司在竞买到土地后发现出让地块控制规划要求和容积率相矛盾,已及时向国土局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但国土局和规划局未能在挂牌出让成交日即2011年7月15日起10个工作日内解决出让地块控规要求和容积率相矛盾的问题,致使公司未能在《成交确定书》约定的日期内与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方是国土局。
因此,公司将向海口市人民政府或海南省国土环境资原厅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全力挽回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业绩由盈转亏
此外,海德股份称,如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不退还公司的竞买保证金2138.1万元,并按成交价的20%即3028.7万元向国土资源局支付违约金的话,将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但在公司董事会与律师讨论后,海德股份认为,由于竞买保证金具有定金性质,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即使公司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也只能承担一种违约责任,国土局既然不退还公司的竞买保证金2138.1万元,就不应再要求公司按成交的20%支付违约金3028.7万元,因此,该事项最坏的结果为不退还竞买保证金2138.1万元,这将造成公司2012年度利润的出现巨大亏损。
为此,海德股份在3月5日晚发布的业绩更正中表示,由于公司缴交的竞买保证金2138.1万元被没收,公司预计2012年亏损约1200万元-1500万元,而此前公司曾预计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600万元—9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