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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金融步入春天

2013年03月05日 11:24   来源:中国经济网——《农村金融时报》   陈衍水 郑长灵

  今年的春天似乎比往年来的更早,不到三月这里的桃花已尽情怒放,连成一片形成红色花的海洋,火红的日子、火红的事业或就此开启。福建南安市九都镇彭林村的果农陈桂胜,春节刚过就开始在谋划今年扩大水果种植规模的事情,和南安农商银行信贷人员简短的沟通让他觉得踏实了很多。

  陈桂胜告诉《农村金融时报》记者:“由于去年南安农商银行来我们村开展了目标农户建档工作,我的经济和生产经营情况农商银行都很了解,当我提出了今年的贷款要求的时候,很快就得到了他们肯定的回复,有了农商银行的支持我对今年的生产更有信心了。”

  几年前,陈桂胜看好了水果行业,东拼西凑了却只有3万元,资金还有一定缺口。就在他感到无望的时候,南安农商银行的信贷人员得知情况,主动与他联系,通过审核,帮他贷了款。有了资金后,他建起了自己的果林园,雇拥了3名工人,实现了自己的致富梦。

  在南安市像陈桂胜这样在农商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扶持下成长起来的果农数不胜数。在金融机构推动下南安水果种植业得到了很好发展,这可以说就是近年来福建不断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推动“三农”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今年2月4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十条措施,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力度,缓解农村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不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和保障水平。

  相关金融专家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农村金融服务提高了省级层面,这既是对这几年福建不断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成绩的一个肯定,也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有力依据和发展方向,或开启福建农村金融服务新里程碑。

  加大投入 提升服务水平

  据了解,十条措施中首先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投入,进一步扩大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业务覆盖面,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贷款平均增速;对符合条件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和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按75%的比例计算风险权重;农村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安排不少于50%的新增信贷规模作为涉农贷款。

  其次是要提升涉农金融服务水平,合理提升县域银行业分支机构信贷审批权限,限时办结涉农贷款业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进一步提高省内单户农户贷款限额,对30万元以下的农户贷款简化或合并流程;评估机构收取的涉农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规定高限收费标准的50%;完善市区机构网点布局,为农民工进城用卡提供便利。

  再次,推动“金融服务不出村”工程建设。推动开业一年以上的村镇银行以及地方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乡(镇)、村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力争至2013年末22个原中央苏区县各设立1家村镇银行,至“十二五”末每个县各设立1家村镇银行;争取2013年末每个乡(镇)拥有自动存取款设备。

  在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方面,福建省政府提出了具体目标:力争2015年末实现农村地区目标客户建档和信用评级全覆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诚实守信、按时还贷的农户和企业给予下调贷款利率、扩大贷款额度等优惠政策。同时,为维护农村金融稳定,福建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福建省农信联社业务处处长刘爱晖表示,农村金融服务是农信联社立足之本,对省政府出台的这十条措施,福建省农信系统将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到具体的行社提出有效的办法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刘爱晖说,福建农信系统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目标农户建档,并力争在今年内完成;除了每个村都设有便民服务店之外,自动机具也将布设到每个乡镇及较大规模行政村。

  支持创新 增强扶持力度

  在十条措施中,福建省政府强调支持涉农金融产品创新,强化“三农”融资担保服务。开发订单农业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和农产品、设施棚舍及大中型农机具等农业设施设备抵押贷款;开展农民购建房按揭贷款、农村住房装修贷款试点;进一步推广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贷款、渔船抵押贷款等符合福建省资源实际的抵质押产品,支持将渔船贷款最高抵押率提高至50%以上;林业种植业贷款期限可延长至15年以上,林权抵押贷款最高抵押率可提高至70%以上;支持依托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村行业协会组建行业性、互助性担保公司;推广“农户信用评级+担保基金+信贷”融资模式。

  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福建省政府还提出扩大涉农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将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涉农企业列为上市后备企业,推动其尽快上市融资;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为涉农企业发行债券提供风险缓释和增信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挂牌融资。

  为保障三农事业的顺利,福建省政府特别提到了增强涉农保险保障功能。推动蔬菜、茶叶、果树等特色农业险种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推动保险公司通过竞标方式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

  近几年,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多项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财税扶持政策,并且力度非常之大。福建省财政厅金融处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些财税扶持政策,就是希望能起到的是“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到农村金融领域。据介绍,政府对县域金融机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季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至2015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市、区)及县以下地区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业内人士分析,福建省农村金融服务为何能够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最主要的原因是从省级政府开始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和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此次十条措施的出台也是对福建省农村金融服务的又一提升。可以预见,福建省农村金融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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