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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交易税:该不该收?如何收?

2013年02月19日 14:56   来源:新闻周刊   

  11个欧盟国家计划引入金融交易税,即对证券买卖收税。欧盟委员会希望为这一行动的成功助一臂之力。但批评的声音依然存在。

  最迟在2008年金融和债务危机爆发后,欧盟内部开始认真讨论引入金融交易税的设想。其基本思想是,金融行业应该为它造成的后果承担一部分费用。同时人们希望给所谓的“高频交易”踩刹车。这种交易被认为是引起股市风波的重要诱因。欧盟委员会和许多欧盟议会的议员还寄希望于金融交易税的另一个附带效应——即为欧盟“创收”。

  批评者们从一开始就表示,金融交易税必须在全球范围征收,否则欧洲就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它将增加金融产品的成本,这对客户也不利。拥有欧洲最重要金融中心的英国以及瑞典拒绝引入这一税收。

  但支持这一计划的欧盟成员国不愿让两个国家的不合作束缚手脚。于是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在内的11个国家计划落实金融交易税。这些国家的经济总量占欧盟的三分之二。欧盟税务委员塞梅塔为这一计划提出了新的建议。这份修改过的建议考虑了此前受到批评的几个因素。

  其中之一是认为,征收金融交易税的成员国会蒙受损失,因为资金活动将转移到那些不收税的国家。

  因此,塞梅塔的新建议与最初的建议相比,将交易税的范围大大扩展了。在“与金融交易税征收区存在经济联系”的情况下即可适用,“或由于交易伙伴位于征收区内,或是所交易产品在征收区内发行”。

  就是说,交易双方中只要有一方设在征收金融交易税的11个国家里,就必须交税。不仅如此,只要有关金融产品在这11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发行,然后在世界各地自由交易,也要交税。塞梅塔说,这样一来,引入金融交易税的国家面对业务转移和避税,将得到有力的保护。

  为了避免过分提高金融产品的成本,按照欧盟的计划,股票和贷款的税率为0.1%,衍生证券的税率为0.01%。塞梅塔估计,这将给欧盟带来每年300亿至350亿欧元的收益。

  征税可以“创收”至于如何征收,将由各个国家自行决定。各国必须就税率、适用范围以及税收收入的归属做出规定。欧盟议会绿党的财政专家吉戈尔德建议,作为额外的保护措施应设立一个常设委员会,监督和阻止避税行为。这位绿党议员与人道公益组织乐施会(Oxfam)希望税收收入汇集到欧盟层面,用于消除贫困和气候保护。

  不过,计划引入金融交易税的国家更希望能自己保留这笔收益。塞梅塔表示,最早在2014年元月,金融交易税就可能开始实施。不过鉴于有关细节的讨论和争执,这个日期恐怕会被延迟。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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