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披露直通车试点业务的基础上,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拟整体推进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除少数因运作不规范、披露质量低等原因信息披露考核为C、D的公司外,其余信息披露考核为A或B的公司都可以直通披露,涵盖公司范围合计占比达86%,直通车公告类别也将适当增加。
据了解,自2011年10月,深交所试点信息披露直通车以来,共有266家信息披露考核为A的公司参与直通披露。
目前,深交所已修订直通车业务规则、开展直通业务培训准备等工作。本次调整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深交所今后将按常规结合信息披露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直通公司范围及公告类别。